3、根据公司《重大经营与投资决策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向金融机构贷款及质押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质押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无锡康宇水处理设备有限公司
2、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3、住所:宜兴市官林镇工业集中区A区(新官东路89号)
4、法定代表人:蒋介中
5、注册资本:5,405.405405万元整
6、成立日期:2005年07月28日
7、经营范围:水处理环保设备、供水设备、玻璃钢制品、工业自动化控制设备、低压成套开关设备、水泵、阀门的制造、销售;供水设备维护保养;远程监控技术服务;机械配件的加工;金属材料、电器设备、环保成套设备及配件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交易主要内容
1、贷款金额:人民币6,000万元;
2、贷款期限:5年;
3、贷款用途:支付本次并购事宜的部分股权转让款;
4、贷款条件:本次并购事宜完成后,以公司持有无锡康宇的51%股权提供质押为条件。
四、独立董事意见
1、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根据实际资金使用情况,以并购完成后公司持有的无锡康宇水处理设备有限公司的51%股权提供质押为条件,向银行申请6,000万元的贷款,有利于顺利推进公司本次并购事宜。
2、公司本次贷款资金主要用于支付无锡康宇水处理设备有限公司部分股权转让款,有利于公司资金合理规划使用,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公司具备良好的偿债能力,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不会损害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经认真审议后,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以子公司股权质押进行贷款。
五、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以子公司股权质押向银行申请贷款,主要用于支付公司本次并购无锡康宇部分股权转让款,有利于本次并购事宜的顺利推进,有利于公司资金合理规划使用,符合公司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2、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新界泵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532 证券简称:新界泵业 公告编号:2016-084
新界泵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
子公司对其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一、担保情况概述
1、2016年7月6日,新界泵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投资建设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及管网工程项目的议案》,同意控股子公司浙江博华环境技术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华环境")通过成立全资项目公司温岭博华水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温岭博华")投资建设温岭市北城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及管网工程(城北、新河)项目(以下简称 "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7月7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关于控股子公司投资建设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及管网工程项目的公告》。
因项目实施需要,温岭博华拟向银行申请贷款人民币7,600万元,贷款期限不超过16年。为降低融资成本,顺利实施该项目,博华环境拟为温岭博华本次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为人民币7,600万元。
2、2016年11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对其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控股子公司博华环境为其全资子公司温岭博华申请金额为7,600万元,期限不超过16年的银行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温岭博华水务有限公司
2、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3、住所:温岭市大溪镇大溪北路311号2楼
4、法定代表人:陈杭飞
5、注册资本:1,800万元人民币
6、成立日期:2016年04月25日
7、经营范围:水环境保护技术咨询服务、水处理环保设施运营技术服务;环境保护工程、市政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与本公司的关系: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博华环境下属全资子公司。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公司控股子公司为其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提供的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