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基本观点:
以知识为核心;以学科分类为基础;以分科教学为核心;以学科基本结构为目标;学科专家起重要作用。
(2)代表:夸美纽斯的泛智主义课程理论、斯宾塞的实用主义课程理论、巴格莱的要素主义课程理论以及布鲁纳的结构主义课程理论、赫钦斯的永恒主义。
5.儿童中心课程论/学生中心课程论
(1)基本观点:
学生是核心;以学生的兴趣或生活为基础;以活动和问题反思为核心;学生起重要作用。
(2)代表:以卢梭、裴斯泰洛齐和福禄贝尔为代表的浪漫自然主义经验课程理论、杜威等人的经验自然主义课程理论以及马斯洛、罗杰斯等人的人本主义课程理论。
6.社会中心课程论(社会改造主义课程论)
(1)基本观点:课程的重点是当代社会的问题、社会的主要功能、学生关心的社会现象以及社会改造,建立一种新的社会秩序和社会文化。
(2)代表:布拉梅尔德
7.课程内容的组织方式
(1)纵向组织:按照知识的逻辑序列,从已知到未知、从具体到抽象的先后顺序组织课程内容。
横向组织:打破学科的知识界限和传统的知识体系,以学生发展阶段需要探索的社会和个人最关心的问题为依据组织课程内容。
(2)逻辑顺序:根据学科本身的体系和知识的内在联系来组织课程内容。(传统教育派主张)
心理顺序:按照学生心理发展的规律来组织课程内容。(现代教育派的主张)
(3)直线式:把课程内容组织成一条在逻辑上前后联系的“直线”,前后内容基本不重复。
螺旋式:同一课程内容会逐渐加深地前后重复出现。
8.泰勒(现代课程理论之父)的目标模式
泰勒提出四大课程基本问题:(1)学校应努力达成什么目标?(2)提供哪些教育经验才能实现这一目标?(3)如何有效地组织这些教育经验?(4)如何确定这些教育目标是否达到?
泰勒原理可概括为:目标、内容、方法、评价。
9.过程模式
斯滕豪斯在对泰勒“目标模式”批评的基础上提出的。
编制课程是将研究、编制和评价合而为一的过程,是一种尝试,没有确定不变的、必须实施的东西。教师是整个过程中的核心人物。
过程模式体现出四个特征,即人文主义的知识观、“研”“学”一体的教师角色观、合作探究式学习观和发展性评价观。
10.课程设计的具体内容(课程内容的文本表现形式)
(1)课程计划
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有关学校教育和教学工作的指导性文件。
构成:①指导思想;②培养目标;③课程设置及说明(开设哪些科目是课程计划的中心问题)④课时安排;⑤课程开设顺序和时间分配;⑥考试考查制度和实施要求。
地位:课程计划是学校课程与教学活动的依据,也是制定分科标准、编写教科书和设计其他教材的依据。
(2)课程标准
课程计划中每门学科以纲要的形式编写的、有关学科教学内容的指导性文件。课程标准是课程计划的分学科展开,是课程计划的具体化。
它规定了学科的教学目的、任务、知识的范围、深度和结构、教学进度以及有关教学法的基本要求。
构成:前言、课程目标、内容标准、实施建议和附录(术语解释)。
地位:编写教科书和教师进行教学的主要依据;衡量各科教学质量的重要标准。
(3)教材
教材是根据课程计划和课程标准编制的、直接用于教和学的书籍与工具。
构成:①文字教材②音像教材
地位:教科书是教材的主体,是教师进行教学的主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