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查阅工商信息平台“天眼查”发现,该公司成立于2002年,注册资本2000万元,是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俗称“新三板”)挂牌公司吉林省差旅天下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不过该公司的最终受益人为法人代表张云松,其间接持有远达旅行社69.65%股权。
天眼查信息显示,远达旅行社的经营范围非常广泛,除了包括出入境及国内旅游业务;国际航线或者中国香港、澳门、台湾地区航线航空客运销售代理业务,国内航线除香港、澳门、台湾地区航线外的航空客运销售代理业务外,还有汽车租赁、会议会展、广告业务等。
值得一提的是,今年3月,远达旅行社对经营范围进行了变更,增加了互联网技术开发、技术咨询等服务;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以及会议咨询业务。
对于明显出于恶意、严重违背商家意愿的“羊毛党”,尤其是已经形成黑色产业链的“羊毛党”,法律会惩罚他们,遵守规则的消费者会鄙视他们。但是,如果消费者完全出于善意,没有违反任何常识、没有利用任何漏洞,规规矩矩按照规则进行购物,那么,这样的合同的法律效力,应该得到维护。当然,让商家不堪重负甚至血本无归,也绝不是健康的市场活动。但无论如何,商家显然不能把自己的失误造成的损失转嫁给消费者。在这一事件中,双方各让一步相向而行自然是好事,但商家应该明白,消费者让步是情分,失误方让步才是本分。是不是可以不死守“只补500元”的方案,与飞猪平台进一步协商,展现出更大的诚意?
那么,特价机票“飞”了谁负责?
消费者又该如何维护自身权益呢?
北京市京师(大连)律师事务所TMT法律事务中心兼政府法律事务部主任安顺律师表示:
第一,强制退票是不能任性的。根据合同法第8条的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一般来说,合同解除分为约定解除和法定解除,飞猪如果采取单方强制解除措施,那么既没有法定事由,也未经过双方协商,根据合同法第107条等相关规定,飞猪是需要承担违约赔偿责任的。
第二,关于赔偿责任的认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若如报道所言,飞猪前期已经做了优惠宣传,商家低价营销也是常见策略之一,如果说因为成本巨大而进行否认,可能涉嫌欺诈。根据网友展示的“出票保障”规则,即使不构成欺诈,飞猪需要赔偿消费者的不只500元违约金,还有正常的机票差价以及其他损失等等,至于消费者主张的酒店等损失,属于间接损失,可以与飞猪进行协商。另外,飞猪称代理商错误设置,不构成抗辩理由,飞猪可以在赔偿以后,依照约定向代理商要求赔偿。
第三,关于消费者维权。如果说未造成过多损失,消费者可以与飞猪进行协商;若造成损失较为严重,则可以向平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等进行投诉,以及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等等。
针对近年来各类平台出现的违约情形逐渐增多,建议平台自身做好自我监管,做好责任担当,相关监管部门做好日常督查,对于消费者而言,也要了解市场的不确定性,提前做好相关风险防范。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八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第九十三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九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一百零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