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在北京市政府推动下,北京金控集团牵头成立了国内首家基于“数据可用不可见,用途可控可计量”新型交易范式的数据交易所,再次将大众的目光转向了数据交易这一难解领域。
据启信宝数据显示,目前中国境内名称中带有“数据交易”字样的公司总计已有31家(含已注销的6家),其中注册资本超过5000万处于存续状态的有15家,实控人为政府背景为单位的达半数,几乎都有科技公司参股。
除此之外,还有一些正在建设或者不是以公司形式创建的数据交易平台。比如中关村数海大数据交易平台成立于2014年2月份、山西数据交易服务平台成立于2020年7月份、安徽大数据交易中心(在建)、广东省数据交易中心(筹建)等等。
数据交易平台正在成为地方政府建设数字政府、智慧城市的方向之一,通常模式为,政府主导布局,具备技术资质的科技企业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负责运营维护平台。
“我们需要在这个市场里面树立起标杆应用、标杆客户。没有市场认可、政府信任,推广产品多难。”一位参股了政府背景数据交易平台的科技企业CEO向21世纪报道记者表示,与政府合作是一个巨大的机会。
地方政府主推
我国的数据交易产业起步于2014年,随着我国大数据元年的到来一同开启。
2014年2月,全国首个大数据交易平台——中关村数海大数据交易平台成立,此后又有首家大数据交易所——贵阳大数据交易所挂牌运营,2014年-2017年间,国内数据交易机构遍地开花,先后成立了约25家大数据交易所(中心、平台、公司),其中6家已注销;2018年期间成立了2家民营数据交易机构;2019年成立0家。
无锡数字经济研究院执行院长吴琦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分析称,前期大数据平台的建设,主要还是国家政策积极推动、地方政府和产业界带动。这一发展在2018年趋于停滞,主要当时的技术程度不高、交易环境不完善等因素。
工信部直属科研事业单位中国信通院发布的《大数据白皮书(2020年)》中指出,几年时间过去,各家交易所的运营情况大多不尽如人意,数据交易的成交量远低于预期设想,甚至很多已经陷入搁置、停运状态,数据交易产业仍处在小规模探索阶段。
沉寂之后,随着中央提出加快培育数据要素市场的愿景,以及新的市场环境和技术条件,大数据交易市场又出现了新的生机。
2021年3月30日,国内首家基于“数据可用不可见,用途可控可计量”新型交易范式的数据交易所——北京国际大数据交易有限公司(亦称北京国际大数据交易所或北数所)正式成立,北京金控集团为控股股东,华控清交、京东数科、微芯感知参股。
吴琦认为,北数所的数据交易模式,是一种新的数字经济模式业态,其创新之处在于利用隐私计算、区块链等领域的技术先发优势,将数据要素解构为可见的“具体信息”和不可见的“计算价值”,从而绕开数据所有权的争论,为数据供需双方提供可信的数据融合计算环境。而以往多地建设的交易所主要存在对数据安全保护不足,交易所直接让用户把数据资源交给购买方或者上传到云里,往往会出现数据被复制、转卖等问题,数据的用量也难以控制。
梳理此前的数据交易机构发现,该类机构的建立多为政府推动甚至主导,须经当地政府批准。
通过启信宝查询可知,北京国际大数据交易所的实控人为北京市国资委(最终受益股份50.32%);河南中原大数据交易中心的实控人为河南省财政厅(最终受益股份38.25%);武汉东湖大数据交易中心的实控人为武汉市国资委(最终受益股份38.25%);中天国能集团大数据交易中心的实控人是国资委(通过中天国能投资管理集团持股100%);贵阳大数据交易所的实控人是贵阳市国资委(通过贵阳市大数据产业集团持股24.8%);深圳南方大数据交易有限公司的实控人是深圳市国资委(通过深圳市交易集团持股70%);青岛大数据交易中心的实控人是青岛市国资委(最终受益股份43.07%);山东数据交易有限公司的实控人是山东省国资委(最终受益股份79.57%);华东江苏大数据交易中心的实控人是盐城市人民政府(通过盐城市大数据集团持股40%);杭州钱塘大数据交易中心的实控人是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最终受益股份40%);西咸新区大数据交易所的实控人是西咸新区开发建设管委会(最终受益股份53.19%);河南平原大数据交易中心的实控人是新乡市人民政府(最终受益股份49.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