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2月份误工缺勤
2018年12月至2019年11月事故前十二个月收入总计为377895元,因此月度平均工资31491元/月。
2019年12月实际收入31727元。
所以误工费为-236元=31491元-31727元。
![交通事故误工费中奖金计算说明](https://images.weserv.nl/?url=https://hzimgs.oss-cn-hangzhou.aliyuncs.com/uposs/2022_03/06/1646500090HeZKhk.jpg)
以上八种情况的计算结果,汇总列表如下:
![交通事故误工费中奖金计算说明](https://images.weserv.nl/?url=https://hzimgs.oss-cn-hangzhou.aliyuncs.com/uposs/2022_03/06/1646500091OvLygt.jpg)
1、从以上可看出,奖金分摊计入对应出勤月份工资收入的计算方法是准确的,计算结果和实际状况是一致的。
如果实际扣除了缺勤工资,无论11月或12月误工缺勤,一个月误工费都是23000元左右。
如果实际没有扣除了缺勤工资,无论11月或12月误工缺勤,误工费是-200元左右(计算结果约-200,是因为2019年相比2018年有工资收入增长导致的)。
2、只把奖金算作发放月份的工资收入,误工费计算结果千差万别,虚增虚减明显,甚至会产生因误工缺勤反而增加实际收入(误工费计算为负),还要返款给保险公司,何其荒谬。
如果实际没有扣除了缺勤工资,11月竟然能计算出误工费17013元,原因是11月不是发放奖金的月份,实发工资收入本来就比月平均工资要低很多。万一真碰到11月误工休息,保险公司还会认可这种计算方法吗?
更荒谬的是,12月误工缺勤的误工费竟然计算出-86151元、-109399元,你怎么理解这种情况?
产生这种荒谬的原因,是因为12月份是发放奖金的月份(尤其是发放了金额较大的年度年度奖金),尽管奖金也扣除了缺勤的份额,但12月发放的工资收入还是远高于月平均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