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不构成职务侵占罪情形
1、行为人在自己公司内部调动资金,是其支配自有财产进行的经营活动,其行为主观上没有非法占有他人合法财产的犯罪故意,客观上也未非法占有他人合法财产,故其行为不符合职务侵占罪的特征。
2、被告人从天某公司领取原料款有事实依据,被告人在公司人员被遣散后将收回货款擅自截留抵偿公司欠其原料款,行为虽有不当,但主观上不具有非法占有为目的故意心态,因此其行为不构成职务侵占罪。来源:江西省九江市庐山区法院(2005)庐刑初字第23号判决书
3、行为主体身份不符合其他单位的人员。比如:登记注册为个体工商户的单位,不属于“其他单位”,不考虑其规模大小、人员数量等因素。参考文书:抚州市临川区人民法院(2014)临刑初字第33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