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外,基于双层运营体系和钱包矩阵的设计,数字人民币遵循自主、透明、最小化原则,根据用户意愿,收集与处理目的直接相关的必要个人信息。用户有权随时关闭相关权限,数字人民币App将立即停止有关个人信息的处理活动,充分保障用户自主管理相关权限。对于用户选择拒绝提供权限的,数字人民币App将严格执行。
不过,穆长春也强调,“没有约束的自由不是真正的自由”。如果仅仅关注个人隐私保护,忽视数字时代下金融产品和服务便利化、规模化、跨地域所带来的风险,数字货币可能会被违法犯罪所利用,产生严重后果。
进一步夯实法治和监管基础
“研究出台数字人民币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配套政策,持续完善数字人民币技术标准,夯实数字人民币法治基础,巩固数字人民币法偿性地位。”范一飞表示。
回溯至2020年10月,中国人民银行就《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发布公开征求意见通知。此次《征求意见稿》规定人民币包括实物形式和数字形式,为发行数字货币提供了法律依据。业内人士也认为,随着数字人民币试点的推进和流通范围的扩大,数字人民币发展的法治和监管基础亟须进一步巩固。
穆长春在论坛发言强调,为确保数字人民币可控匿名要求的有效落实,需要在顶层制度设计上作出的四项相应安排。
一是建立信息隔离机制。明确运营机构开展数字人民币运营业务的独立性,并通过设立数字人民币客户信息隔离机制和使用限制,规范数字人民币客户信息的使用。二是明确数字钱包查询、冻结、扣划的法律条件。只有法律授权的有权机关基于法定事由,才能够查询、冻结、扣划用户数字人民币钱包,否则运营机构有权予以拒绝。三是建立相应的处罚机制。监管部门可以依法对违规处理数字人民币客户信息的运营机构采取处罚措施,强化监管。四是完善数字人民币反洗钱、反恐怖融资等法规制度。结合FATF(反洗钱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的相关原则和数字人民币的特点,研究并适时出台数字人民币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等监管规定。(记者 张莫)
来源:经济参考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