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万人葬身“疯狂过山车”!比特币还能玩吗?
这是什么清奇思路?!
首先,法律上白纸黑字说它违法。
第二,大多数媒体对比特币的报道是新闻性质的,不是担保背书。
第三,有一些研究比特币的团体很正常,因为法律规定发行和炒作这玩意儿是违法的,但是没说过“研究它”是违法的。
第四,比特币是基于“区块链去中心化认证产”生的代码,它没有直接交易能力,那是程序员对区块链技术的一种爱好或者说信仰。
马斯克把自己签名改成比特币,他的意思是“区块链技术引导未来”,而不是比特币香香香。
想想都可笑,人家世界首富天天闲着没事干,陪着你炒比特币玩?
这玩意儿就是个“皇后娘娘天天都吃葱油饼”式的臆想。
正所谓“人的名树的影”。
这就是很多无良媒体通过马斯克的名声,加以炒作用来坑害散户的段子而已。
诈骗犯不是中国特色,全世界都有。
韭菜也不是中国专利,全世界都有。
第五,国内现在99%的“比特币交易机构”都是原来邮币卡、现货、外汇平台这一类的诈骗游资流窜过去的。
人家搞这个不一定违法,那是个灰色地带。
因为他们给客户提供的仅是“融资渠道”而已,撑死了也就算是非法提供金融服务。
就相当于配资,我又没抄比特币、我就是借钱给他们而已,至于那些散户炒比特币死了关我啥事儿?
我就是一借钱的,哪条王法规定不准借钱给别人了?
兄弟们想想看,如果你对一个品种进行标准持仓交易,你怎么可能爆仓呢?
你4W美元,买了一个比特币,除非这玩意跌到0了,否则你就不可能爆仓。
国内炒比特币之所有“爆仓”这个概念,就是杠杆交易了,也就是配资了,你们买的根本就不是比特币,是非法融资和非法对赌做出来的概念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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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来,再降一档,从比特币本质上来说。
我是个坚定不移的价值投资者,虽然我也进行投机交易,但我也坚定的只投机有价值的品种。
但是谁能告诉我比特币的价值是什么?
一种精神?
一种概念?
一种技术?
还是一种信仰?
全是扯淡……
你说他能买东西,这算不算价值?
我告诉你不算!
当年荷兰“郁金香世纪惨案”的时候,你拿个花根根还能买套房呢……
那你说郁金香茎球真的有价值么?
他要是有的话,荷兰怎么会被坑成那样?
要知道,人类历史上第一个日不落帝国不是英国、也不是西班牙,而是大家印象里的“疑似小瘪三”荷兰。
当年荷兰控制全世界65%的远洋运力,那会儿武装商船跟战舰没太大区别,也就是说荷兰当年至少控制着全世界60%的远洋战舰,80%的远洋制海权,英国皇家舰队想从自己的军港出港,都得给荷兰缴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