撕逼也是生产力?!万亿巨头手撕代理商……
必须把代理权收回来!
但是当阿萨找到这俩律师,商讨收回代理权的时候,他才意识到自己人生中的黑光就是坐在对面的这俩货……
只见律师轻描淡写的抖了抖手中的合同,眼中充满无尽嘲讽的说到:“兄弟,你是不是忘记看合同了?”
03
还想吃土?有翔就不错啦!
阿萨怒发冲冠!
约翰拽着阿萨的头发比他还愤怒!
因为兄弟俩火急火燎跑回家,找出那份不知道被塞到那个犄角旮旯的合同以后,打开一看,彻底傻脸了……
因为合同上不仅以非常简短的篇幅和百分比形式,规定了一个天文数字一样的违约金(阿萨这个瞎子!)。
而且翻遍整个合同,竟然压根就没见着有关这份合同的截止日期!
更让人恼火的是,也没有关于增加补充条款的相关协议。
也就是说,阿萨帮可口可乐公司签订的,是一份有效期无限长,直到世界末日之前都不能取消的卖身契……
因为不论任何时候,不论物价水平怎么样,不论通胀还是通缩,他们都必须按照合同约定的“90美分一加仑”的价格向他们的代理商供给可乐原浆。
有效期直到世界末日,或者他们破产为止。
但是就算是破产了,可口可乐公司也将被他们的代理商,也就是那俩律师廉价收购。
讲真……要说这俩货不是吸血鬼估计都没人信啊!
于是,又是一顿摔锅砸碗拽头发之后,兄弟俩认命了。
不就是变成打工仔了么?
至少还有每加仑90美分的生意可做,在破产之前能赚一点是一点。
而且看起来罐装可乐的销售量也是相当的喜人,他们卖原浆的收入甚至比以前开门面店还要多点呢。
哎~毕竟咱们不能对一个靠撕逼起家的三流药剂师和二流商人的志气抱有太大希望啊。
所以,本着“扑街也得选个好姿势”的朴素心态,兄弟俩决定认真调查一下罐装可乐的销售情况,以此来算计一下自己需要存多少养老钱。
结果不查还好,这一查就查出事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