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曾想过,这一生该怎么过?
在此之前,我想我的人生应该称之为:摆烂。
尽管很明白这样的态度是不对的,但是因为种种原因,这一生怎么过,就像一道无解的方程,答案走在大雾里,一直一直迷路。
初始买下这本书,只是因为书名《以自己喜欢的方式过一生》。以自己喜欢的方式,这是答案吗?那什么又是自己喜欢的方式?我想知道。
(1)世界是苦的,你只需坚持你认为对的
一杯水喝下去,没人会知道你的胃在怎么想这杯水,只有你的胃知道,它冷得你整个的胃都在痉挛。
世界就是这样,如人饮水,冷暖自知。
没落的上海名媛做了洗衣妇,拄着拐杖去卖糖炒栗子的女人,寒冬里在酒店门口做门童的弓……还有小叔、那个三本女生,每一个人都在自己的生活里经历着这个世界给与的“苦”。
但是,他们找到了自己所要坚持的,并坚持着,这是他们喜欢的方式。
落魄的名媛每日会在饭桌上摆一盘嫩白的藕片,因为她觉得水果是每日必备的。
卖糖炒栗子的女人每天都会给拐杖套上与衣服同色系的布套。
弓结束了自己终日无所建树的门童生活,被《献给爱丽丝》驱动着,一直忙一直忙,很少让自己停下来。
小叔会写信给自己的朋友,借此梳理着自己的过往,宣泄着生活里的苦。那个三本女生终于结束了高考,开始了自己想要的生活,并没有被人们“三本无用”的牢笼圈在原地。
生活就是这样,无时无刻不在你的生活中制造这样那样的苦来挑战你的忍耐限度。
同样也把无数的选择摆在了你的面前,怎么选择?
他们的故事告诉我,选择没那么难,依从你自己的心,选择你认为对的,坚持下去。
(2)喜欢的事情,别那么快放弃
作者在第二部分的标题是“在你最感兴趣的事情上,藏着人生终极的秘密”。
刚开始读到的时候,脑子里忽然想起的是高三准备复读那一年我打包放在箱子里的那些小说。
那些放在床底的箱子是不是也藏着我的终极秘密,如果当初我没那么快放弃?
那几年,学习、学习、学习,一切为了高考做准备,于是放弃了那些在大人眼里玩物丧志的小说。渐渐地,大学毕业,工作,生活……似乎忘了,曾经一笔一笔写下的文字,藏着自己多大的喜欢和热爱。
作者说:“不是所有爱好都要有用。只要这爱好带给你快乐,人总要找到一件喜欢的事……”
人,总要找到一件喜欢的事,去坚持,去让自己快乐,那就够了。就像作者说的,“这些不当吃不当穿的,让变得和别人不一样,让你成为一个有趣的人”。
所以,喜欢的事情,别那么快放弃。
也许那是一件很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事情,但是那也是一件可以让你快乐,让你在平凡世界里可以欢欣鼓舞地生活着的事情。
(3)做一个温暖的人,既念旧,也认认真真告别
“我比任何人都希望她幸福。我怕她不幸福,又怕她幸福得忘了我。”
这是在《女朋友》那一节抄下的话,当时很感动的。
大学里的友情,念念不忘你的幸福,也一直期盼你的幸福。但是当有一天我可能不再是你心里那个最亲密的人时,我会难过得掉下眼泪。我不是怕你幸福,我只是怕你不够幸福,也怕你幸福得忘了我。
那个念着少时老家咸肉的安徽女人,总去给尤奶奶拜年的一家人,还有那些你认识最久的人……他们都在岁月荏苒里怀念着曾经,温暖着自己往后的余生。就像作者说的,“念旧的人总不会太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