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年仅 9 岁的男孩,被人诱拐至家中杀害,死后他的尸体被罪犯用斧头肢解,丢弃。
没多久,罪犯就来自首了。令人震惊的是,这是一个不满 14 岁的少年。
他承认自己的一切罪行,站在法庭上一副吊儿郎当的样子。
他有备而来,一边说自己有思觉失调症(可导致思想紊乱、妄想和幻觉),不是故意杀人。同时,他也很清楚因为自己的年龄未满 14 周岁,完全可以自保。
但是,一个患有思觉失调的少年,竟然可以在故意谋杀肢解尸体之后仔细清理犯罪现场,独自完成抛尸,这明显是有问题的。
沈恩锡往下再追查,才发现这个 14 岁少年竟然是故意给人背锅。
真正下手杀人的罪犯是一个 16 岁的女孩,她也知道,如果不满 14 岁的少年去自首,这起案件就是单纯的少年保护事件。
可如果自己被警方发现,就会被定性为少年刑事案件,最重刑可判处 20 年有期徒刑!
有计划地作恶,然后抠法律漏洞让自己逃过制裁,正是这样的年轻人做出的举动。
可悲的现实是,当孩子们占了年龄的便宜得到了宽大处理之后,下次就很有可能会再犯再错。
因为他们觉得,法律无法保护每个受害者。只要自己能钻空子,法律也是一个很好糊弄的东西。
如果不是血的教训就在眼前,一定会有不少人不敢相信。毕竟即便是亲生父母,也不会相信自己的孩子竟会做出这种事情。
可如果人人都带着恻隐和包容之心来看少年犯,一定会在不知不觉中放过很多这样的故意犯案的恶人。
在这种情况下,如何对待少年犯才是正确的呢?
犯了错,人生可以重新开始,但前提是能够改过自新,接受应得的惩罚后再重新做人。
同时我们也要反思,社会环境和少年法庭真的没有责任么?
呼吁废除《少年法》的声浪一波未平一波又起,有不少人确实希望法庭能够把罪犯不论年龄一视同仁。
因为《少年法》第一条就写,要以帮助少年健全成长为目的,确保孩子们不再卷入犯罪行为。
但是从实际统计数据来看,明明社会一直在进步,2001 年度较 1992 年度的整体犯罪率竟然增加了31.9%之多。
社会伦理道德底线因为这些少年罪犯遭受冲击,被害人和家属的心理创伤也无法愈合。
不仅韩国如此,我国的现状也并不乐观。
2012 年,衡阳一个 12 岁的少年杀害三名亲人,其中有两个孩子。杀完人之后,他甚至还抢走了死者身上的手机和钱财,用来出去玩。
2018 年,甘肃一名 7 岁女童被悬挂在树杈上死亡,罪犯是一个 9 岁男童。他不仅在故意杀人后将死者尸体倒挂意图造成死者上吊自杀的假象,而且还用手猥亵了死者。
2019 年,大连一个 13 岁少年残忍杀害一个 10 岁女孩后因为不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不予追责刑事责任。
2021 年,陕西一个 13 岁男童用诱骗的方式把同村 6 岁男童带到家中加害致死,然后藏尸 15 天。由于被害人和作案人均系未成年人,案件相关信息没有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