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是,她想要证明自己有独立养活自己的能力,和丈夫离婚。
她一个人来到温州一家残疾人工厂打工。
但老板嫌她干活太慢,手脚不灵活,把她解雇了。
她还曾手中拿着一个空碗站在人潮汹涌的大街上乞讨。
想学着 " 前辈 " 的样子,在人来人往的街头,一个头接一个头地,磕下去。
但强烈的自尊心让她怎么也跪不下去向行人要钱。
无奈,她回到了家里。
出走失败,抗争也落了空。
残缺的身体,将余秀华的灵魂,牢牢束缚在这段婚姻里。
诗成了她这段干瘪灰暗人生的唯一出口。
她写毫无尊严的婚姻里的屈辱、写她绝望的挣扎与失败的抗争。
" 他喜欢跳舞的女人 / 喜欢看她们的屁股摇来摇去 / 他说,她们会叫床,声音好听 / 不像我一声不吭 / 还总是蒙着脸。"
" 他揪着我的头发 / 把我往墙上磕的时候 / 小巫不停地摇着尾巴 / 对于一个不怕疼的人,他无能为力。"
更写她无处宣泄的、蓬勃的爱欲。
有人统计她诗里 " 爱 " 出现高达 140 多次。
董卿问,爱情为什么是她书写最多的主题。
她回答:" 缺什么补什么。"
那些从血泪里凝结出来的诗句,迸发出了直击人心的力量。
《诗刊》编辑刘年如此评价:
" 她的诗,放在中国女诗人的诗歌中,就像把杀人犯放在一群大家闺秀中一样醒目。
烟熏火燎、泥沙俱下,字与字之间,还有明显的血污。"
诗歌不仅成了她情绪的出口,还成了打捞她的稻草。
余秀华火了。
她的诗集销量惊人,也为她带来了不菲的版税。
而收到第一笔版税,余秀华做的第一件事就是:
离婚!
但没想到,这却成了她被口诛笔伐的由头。
没有人理解她。
网友纷纷骂她,忘恩负义,狼心狗肺 ...... 余秀华被打成了「女版陈世美」。
尹世平也恶言拒绝。
" 作为残疾人,我同情你,现在你出名了,你反过来不要我了?
如果你敢离,我就搞臭你!"
父亲让她 " 忍辱负重 "。
" 出了名,就闹着要和丈夫离婚 ",会被人说闲话,是家丑。
母亲指责她 " 心硬 "。
在母亲眼里,写诗、会赚钱不算什么,把家庭经营好才是一个女人值得骄傲的地方。
最讽刺的是,去法院离婚,法官也劝她不要离婚。
大家都觉得,一个残疾人要离婚,简直不可思议。
铺天盖地的指责她不在意,但至亲的不理解还是压得余秀华,几近窒息。
她只能用一种异常决绝的姿态去对抗,
" 我一定要离婚,我要为自己活着!"
她的 " 决绝 ",像一种压抑过久而爆发的反抗,她要反抗人们的偏见,反抗世俗的枷锁,反抗曾经的自己。
最终,余秀华用十五万稿费,说服尹世平和自己离婚。
可直到领了离婚证,尹世平还是想不明白,自己娶了 20 年的媳妇为什么要如此决绝地跟他离婚。
这正是余秀华认为这段婚姻最可悲之处:
" 离完婚你还是没感觉。"
二十年的婚姻里,她从未真正经历过「切肤之爱」、「灵魂之爱」。
相反,余秀华感受最强烈的,只有憎恨和反感。
这对她的伤害是最大的,也是她人生中最大的创伤。
" 张牙舞爪的真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