贤合庄火锅店两年扩张800家店,但加盟商却无力经营,选择集体维权。贤合庄的加盟模式是否真的存在问题?北京威诺律师事务所主任杨兆全律师接受凤凰网娱乐独家采访时表示,目前根据公开资料显示,贤和庄火锅店确实存在加盟模式违规的问题。
首先,该火锅店未及时在商务部进行特许经营备案,涉嫌违规。
根据《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规定,从事特许经营活动,特许人即贤和庄火锅总部和被特许人即各地加盟商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特许经营合同,且特许人应当自首次订立特许经营合同之日起15日内,向商务部进行备案。而据官方网站显示,贤合庄在2022年4月才备案。
公开信息显示,贤合庄与加盟商签订的合同叫做《品牌合作协议》,通篇未出现“加盟”二字,店铺也以“合作店”来指代,但协议内容约定的合作模式属于特许经营的内容。文字表述不影响实质内涵,因此贤合庄火锅店与全国的分店成立法律上的商业特许经营关系,其未及时在商务部进行备案,有意规避监管,使加盟商的权利无法得到应有的法律保护,涉嫌违规。贤合庄在未备案的情况下招募加盟商,加盟商有权要求解除和贤合庄的加盟合同,并要求退费并承担其他损失。
其次,贤合庄收取的高昂加盟费及宣传推广费用未能全面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涉嫌违规。根据《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规定,特许经营合同约定的特许经营期限应当不少于3年,且贤和庄收取的加盟费和后续的宣传推广等一系列费用应当落实到合同里或其他书面协议上,目前,大部分的加盟商不知道高昂的加盟费、宣传费是花在了什么地方,没有履行及时、必要的信息披露义务,相关费用的支出和使用也不透明。
最后,贤合庄总部提供的价格虚高的物料费用属于变相收费,涉嫌违法违规。我国法律规定,加盟合同可以约定加盟商必须从加盟公司采购原料,但采购价格应当合理。对于从总部订购的食材及宣传等物料的价格明显高于合同履行地的市场价格,且总部也无法提供相关材料证明价格虚高的部分合理时,加盟公司涉嫌变相收费,属于侵害加盟商公平、自主经营权的行为,加盟商有权拒绝接受虚高部分,要求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
对于加盟商投入大量资金,现在无法回本和盈利的问题,杨兆全律师向凤凰网娱乐表示,特许经营合同的目的是加盟商在特许人的指导下发展业务,因此无回本盈利,重点要看特许人是否履行了全部的法定义务,如从是否为加盟商持续提供经营指导、支持、业务培训等服务、是否涉嫌虚假宣传、提供的产品质量是否满足条件,是否隐瞒重要信息或披露虚假信息等方面综合来看,若因特许人的原因导致加盟商损失的,特许人应当对加盟商的损失承担赔偿。具体来说,如果加盟合同中约定了加盟商保本保利条款,该条款有效,加盟商可以基于合同的约定向加盟公司主张相关权利。
凤凰网娱乐独家采访到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梁葳蕤律师,他认为加盟商当务之急应当仔细研读当时签订的《特许经营合同》,积极搜集并固定品牌方违约的证据材料,冷静地与品牌方进行沟通协商,若无法协商解决的,可以考虑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有加盟商控诉:“加盟的时候说,十个月到十五个月回本的,现在血本无归。”梁葳蕤律师表示,根据相关规定,品牌方不得对外宣传称多久之内“可以回本”这样的盈利承诺。“加盟时明确的盈利承诺可以作为日后维权的一个依据,加盟商若能证明加盟时存在盈利承诺,引诱加盟后却无法兑现承诺的,加盟公司的行为涉嫌构成欺诈、虚假宣传行为,加盟商可以要求解除合同,返还加盟费,并对加盟商的损失承担相应侵权赔偿责任。”,杨兆全律师补充道。
还有加盟商向媒体表示,品牌不断做出排队的假象,让消费者或投资者以为贤合庄生意非常好。杨兆全律师对此分析表示,雇人排队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经营者雇人排队来营造生意火爆的假象属于欺诈性的消费诱导的行为,构成《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的虚假宣传的行为和《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属于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