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切只是为了传达思想,引起变革。
他们渴望向传统开炮,抵制老一辈的价值观。
用混乱摧毁制度,催生未来。
而他在这些一无所有的年轻人身上。
看到了一种将愤怒转化为革命的潜质。
比如史蒂夫。
他没见过生父。
继父又是个彻底的混蛋。
从小就让史蒂夫帮自己打飞机。
还动不动对他拳打脚踢。
在学校里,史蒂夫有阅读障碍。
但老师和家长根本懒得探究,只是骂他废物。
导致他成年后依然连报纸都不会读。
童年的创伤将他淹没。
史蒂夫也逐渐成了一个惯偷、性瘾者。
他四处流浪,经常进入少管所。
就连站在舞台中央都成了问题。
因为他无法躲避自己是个废物的念头。
其他几个人也一样。
要么被学校同学排挤。
要么从小在单身母亲的教唆下吸毒。
没钱、没工作、没价值、没未来。
几乎被社会所遗忘。
于是,这些脆弱的、失败的年轻人。
在肮脏的城市边缘徘徊。
迫切渴望在世界上找到自己的位置。
而这恰恰是人们所需要的。
「你是国家压迫的产物。
我想创造一场革命。
灵感来自像你这样被遗忘的孩子
所具有的原始性和真实性。
去吧,干翻全世界!」
乐队就这样开张了。
史蒂夫磕了四天的药,没日没夜的练习,学会了几个和弦。
再配上约翰即兴吼出的歌词。
居然产生了神奇的化学反应。
人们彻底被这只乐队震惊了。
在那之前流行的偶像,是类似披头士的绅士。
穿着西装,打着领带,温文尔雅的弹吉他。
但性枪手乐队就像是街头的小痞子。
穿着乱七八糟的破烂衣服。
音乐听起来就像噪音。
歌词还粗俗不堪。
他们咒骂政府,咒骂消费主义,咒骂八小时工作制,以及世界上的一切制度。
他们还总是打架。
有时候和队友打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