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年,杭州的孟女士在古驰专柜花费 6400 元购买了两个发夹,总共戴了不到 4 个月,已经出现了 3 次开胶的情况,发夹上的钻石与下面的底托分离。消费者江女士在某奢侈品店花费 23300 元买了一条项链,戴了两个月就出现了严重掉色的情况 ……
奢侈品因质量不合格被处罚也是高频率事件。仅今年,就先后有奢侈品牌巴利和华伦天奴以次充好被罚。
消费者遇到奢侈品质量问题如何维权?律师表示,根据《产品质量法》第 40 条的规定,售出的产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销售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退货;给购买产品的消费者造成损失的,销售者应当赔偿损失:不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事先未作说明的;不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的;不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的。
律师建议,消费者如遇奢侈品质量不合格,可凭借购物小票、发票等相应购买凭证和购买产品不合格的相应凭据,首先向当地的消费者协会和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同时,可向销售者要求修理、更换、退货。如协商无果,可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