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汪小菲的爆料,大 S 的经纪人也表示:" 熙媛从不做违法的事情,她也从来不强迫身边的任何人做任何事。"
经纪人还透露大 S 从第三胎流产之后身体便无法应付太大量的工作,尤其家中两个孩子都还小,都是大 S 在照顾,所以她尽量把时间留给孩子,至于每月 100 万台币是汪小菲自愿负担的家用费用," 据我所知他们俩从结婚之后家中的开销都是两人平分,那 100 万是熙媛收入减少后,小菲自愿负担的家用费用,离婚后依旧维持原状,没有多一毛钱,这是我所知道的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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