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不为女性争取优待,我所求的仅是让男人把把踩在我们脖子上的脚挪开。"
最终,她们胜诉了,七位大法官投票,推翻了政府政策。
但这只是一次胜利,只针对这个案子,她们以一票之差失去了让这个案例成为审查标准的机会。
金斯伯格态度格外冷静。
她预想的,是要进行一次又一次的辩护,甚至要重复六七遍。
而她要做的,便是不慌不忙,一步一个脚印地往前走。
1971 年 ~1980 年间,金斯伯格一直作为女权联盟女权项目的律师工作,而这期间,她一共发起了 6 次诉讼。
也正是这 6 次诉讼,成就了后来的金斯伯格。
但最能体现金斯伯格作为女权律师智慧的,当属——
1975 年的「温伯格诉维森菲尔德案」。
这起案子中,金斯伯格为一位刚刚失去自己的妻子,只能单身抚养孩子的鳏夫辩护。
这位男性因为全心照顾孩子,长达八个月没有做过任何能够获得实际报酬的工作。
他去申请单亲家庭的抚恤金,却被告知这是 " 母亲抚恤金 "。
而他,因为是男性,而不符合条件。
社会和制度都默认抚养孩子主要是母亲的事,他们完全没有考虑到 " 全职爸爸 " 的可能性存在。
金斯伯格接手了这个案件。
因为这正是金斯伯格一直想向大众传达的那点:
性别歧视,伤害的是我们每一个人。
她希望通过一个个独立案件逐渐建构起女性平权的概念,从而推进变革。
事实证明,金斯伯格的策略是对的。
鳏夫案的胜诉,影响了金斯伯格下一个十年中的一系列诉讼,也一步步地走到更高的位置。
1993 年,卡特总统上台,金斯伯格获得了大法官的提名。
两人在白宫进行会面,15 分钟后就确定,正式提名金斯伯格为大法官。
自此,金斯伯格真正来到了法律世界的巅峰。
也成为了美国最高法院史上的第二位女大法官。
永远的异议者
金斯伯格正式成为大法官之后,金斯伯格并没有停下她的脚步。
她在这个男性为主导的世界中,始终以一个「异议者」的身份存在。
或者说,一个「进攻者」。
她的矛头对准的,永远是存在性别歧视的角落。
著名的弗吉尼亚军事学院案——
这座具有 150 年历史的军事学院,被诉只招收男性学生的招生政策,违反了宪法的平等保护。
她宣布判决时提说:
只要她们符合条件,就能就读。
任何否定女性拥有平等权利、 依据自身能力追求事业取得成功参与社会做出贡献的法律都是根本无效的。
2006 年,一位年过花甲的女士临近退休才发现——
她与其他三位男性同事职位一样,薪水却比他们少了 40%。
原因依然仅仅是因为,她是女性。
法官判决说,她确实受到了歧视,但诉讼时效已过。
尽管结果已定,但金斯伯格无法接受,她依然站出来发表了自己的异议:
" 女性在职场中的薪酬歧视,往往以十分隐蔽的形式出现。一开始,女性不会察觉,工作了一段时间之后,女性才会意识到薪酬歧视的真正存在。"
她的声音最终确实被听到了。
2009 年,奥巴马上任签署的第一项法案,是《莉莉 · 莱德贝特公平薪酬法》。
2007 年,在一项妇女与劳工权利的案件中,她站出来为女性堕胎权辩护。
她坚持认为,女性才是自己人生的掌控者。
早在 1993 年的大法官任职会上,金斯伯格就提出了对女性堕胎权的支持。
" 当政府控制着女性的堕胎权时,她就没有被当成是一位能为人生选择完全负起责任的成年人来对待。"
而这,也是为何她一直反对「罗诉韦德案」。
因为援引自「隐私权」的「罗诉韦德案」,依然没有把女性当作一个独立的个体。
事实证明,这点也确实为此后 50 年间,两大党派不断挑战、推翻「罗诉韦德案」埋下了祸根。
金斯伯格一生都以一个「异议者」的姿态战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