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个女子背着儿童书包步行上楼,后面跟着一个穿裙子的小女孩。站在门口开门的时候,女子似乎觉得有些异样,抬头望了望上方。
就这个时候,一个埋伏多时的成年男子穿着雨衣,带着口罩,如同恶犬一样,从楼上隔层窜出,扑过来先把女子拦腰掳走,推入门内。
接着拖走小女孩,一同拽入室内,男子迅速把门关上。
这个过程,十秒钟不到。
大家还没反应过来的时候,监控视频内传出了凄厉的尖叫,令人心肝胆颤。
这个《蒙面雨衣男暴力夜闯民宅,母女上楼被拖走》的视频迅速窜上热搜,比恐怖片更可怕的画面让网友留下偌大心理阴影。
大家寻找视频出处,担心那对不知下落的母女。
很快,官方给出了调查通报:
蒙面雨衣男是女子前夫,两人现已离婚,男方想复婚遭到拒绝。
于是他选择了蹲点,硬闯,拖走,强暴女方的方式,试图 " 挽回婚姻 "。
定论是:被拖拽的大人和小孩无大碍。
很多人看完松一口气:他们原来是认识的,离异夫妻,虚惊一场。
但等等,这份通报里明确写到女方被强暴,怎么就 " 无大碍 " 了呢?仅仅因为强奸犯是前夫吗?
大家没有发现的一个可怕之处在于——
婚恋关系仿佛成了一种一旦沾染,终身无法戒除的病毒。只要一日有过恋爱关系,终身都无法逃离。
但凡大家留意过近年来数十个类似新闻,就会发现:
即便分手 N 年,离异 N 年,在女性被伤害的时候,大家仍然会在受害者的身上踩上一脚,然后以 " 男女关系 "、" 情感纠纷 " 一笔带过。
这个暧昧又晦暗的词,背后是受害者多少血泪。
暴力就是暴力,侵权就是侵权,伤害就是伤害。
面对同一种施暴、性侵、权益侵占,竟然要对陌生人 vs 情侣 / 配偶 做出截然不同的两种定论,本身就是严重偏颇的——
如果连最亲近的枕边人都能动手,那么他们对从无牵扯的陌生人不就更无忌惮了?
亲密关系里发生的恶劣行为理应更令人齿冷,程度也更恶劣才对……怎么会成为可被豁免的理由?
面对一场侵害事件,首先调查双方是否存在两性关系:
背后是 " 清官难管家务事 " 的和稀泥;
是无视 " 家庭暴力属于犯罪 " 的无知和盲目;
更是对女性归属权的物化。
默认 " 她有主了,外人不好插手 " 的逻辑,本质上是没把女性当成一个有自主意识,能为自己行为负责,拥有最基本人身权益的独立个体。
图源:电视剧《风声》
有无婚恋关系,不是性侵和暴力这种严重犯罪行为能被 " 轻轻放过 " 的免罪 / 减刑金牌。
所以,即便河南郑州某酒吧内男子试图强暴女子的调查结果公布,证实了:
双方并非男女朋友,且女方未成年仅有 16 岁,行凶男方 27 岁,此前两人并不相识。如今男方已被刑拘。
但这个结论未能给人安全感,你很难不去想象——
万一有呢?
万一他们的确处于男女关系,这个大庭广众之下行凶的男子是不是会像第一次那样,大摇大摆地被放走?
明明是个法制新闻,如果大众只用追老娘舅式狗血八点档态度;或用猥琐下流的窥探眼光,翻来覆去扒光受害者和施暴者的两性关系:
只会给当事人造成二次伤害,其他女性让寒了心。
更会让施暴者桀桀窃喜:" 原来只需要确定 / 捏造感情关系,就能任意妄为。"
这种围观和默许,也是助纣为虐。
" 恐惧 " 是人之常情,
但恐惧无用。
不论是这个事件,还是以往发生过的林林总总旧闻,都会引发女性的惶恐。
但当女孩们恐惧的时候,不怀好意的人从来不以为耻,反而,大肆利用女性的恐惧。
譬如,当年杭州杀妻碎尸案后,多少男性借此大做文章,开始玩梗 " 两吨水警告 "," 下水道警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