夺人眼球,夸张十足。
可不得不说,这种“放荡不羁,不可一世”的路数,确实为她带来了极好的经济效益。
代言费过亿,年收入跃居歌手排行榜第一。
而代价是,一年365天光商业活动就挤占了360天。
在各个城市间穿梭奔波,最高纪录一天飞三个城市。
没有时间休息,更没有时间做音乐。
作为一个歌手,她有了钱,却丢了歌。
二、音乐的初衷
商业价值和音乐情怀的取舍问题,对于歌手来说是一个永恒的话题。
人们起初总是不可一世的“两个都要”,最后却往往为了前者,抛去后者。
而吴莫愁,就是其中之一。
只是在商业价值和音乐情怀的抉择中,她永远无法心安理得地抛弃后者。
毕竟,音乐贯穿了她的全部生命。
从出生起,吴莫愁就注定和音乐纠缠不清。
她的母亲,是一个恬静文气的英语教师。
她的父亲,则是一个浪荡不羁开着大篷车到处演出的流浪歌手。
小时候吴莫愁最快乐的事情,就是跟着父亲的大篷车全国各地游走。
大篷车开到哪里,他们就唱到哪里。
在父亲的影响下,吴莫愁也爱上了音乐。
2001年,年仅9岁的吴莫愁,便在父亲的鼓励下拿到了歌唱比赛的奖杯。
眼见女儿是真的热爱音乐,父亲决定无论如何也要支持她。
MP3、复读机、各种歌手磁带光盘,父亲从不吝啬。
甚至到了她四年级时,父母一狠心,直接将她送去寄宿制的音乐学校。
在这里,她认识到不少热爱音乐的小伙伴,以及负责的老师。
她暗下决心:将来我要让所有人通过音乐,知道我的名字。
后来,大家都知道了她的名字,却不记得她的音乐。
乘着《中国好声音》的风,吴莫愁一路青云直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