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期文章灵感来源 @papi 酱
文|陈首丞
编辑|张友发
最近,papi 酱的一则视频,让 " 抄袭 " 这个古老而长新的互联网话题再次被放在了台面上。
在那条视频的弹幕或评论区,不少观众都将矛头指向了一些经典的抄袭或疑似抄袭的事件,甚至连 papi 酱自己也提及了抄袭届的经典案例 " 郭敬明庄羽案 "。但从视频的内容可以看出,这一次 papi 酱的 " 灵感来源 " 并非别人,而正出自于她自身的经验。视频的全部内容,指向的也并非传统的文娱作品,而是 " 短视频 " 和其背后的平台。
评论区讨论激烈
在视频中,papi 酱再一次展现了自己 " 一人分饰多角 " 的传统艺能,分别化身 " 被侵权的短视频内容创作者 " 和 " 掌握生杀大权的平台举报中心 "。但事与愿违的是,创作者向举报中心的投诉并未能得到认真的对待,反而被多种理由搪塞过去。
代表着平台一方的举报中心认定抄袭的标准也颇为荒诞,只要将 " 苹果 " 换成 " 芒果 "," 抄袭 " 就会变成 " 洗稿 ",而在平台的标准里," 洗稿并非抄袭 ",自然不用下架处理。而即使是内容和原创作者完全相同,只要在评论区或视频简介中艾特原作者,抄袭的法理依据也就瞬间荡然无存。因为 " 抄你还 @你,那就不是抄,是致敬,是你对原创能力的肯定和嘉奖 "。
一番拉扯之后,图穷匕见的平台举报中心,终于说出了它的真实意图。" 观众需要的是快乐,平台需要的是内容,没有人在意到底是不是原创。你看你们这些搞原创的,七天出一个作品。但是你看人家这些搞抄袭 / 借鉴 / 模仿的,人家一天能出七个作品。要是都像你们这样,观众看什么,平台靠什么?但是你看现在,观众获得了快乐,平台获得了大量的内容,全靠她们呀!"
最后,平台又转过头来宽慰了原创作者," 他这么做肯定有他不对的地方,我们会警告他的。下次,他抄你的时候我们会提醒他艾特你的。"
papi 酱的视频,虽然可能会有夸大的成分,但其揭露出的,确实是一个短视频行业的经典问题。与电影剧集或文学等传统文娱作品不同,短视频的抄袭界定要更加困难,创作者想要通过法律途径去解决,也会面临投入和收益不平衡的问题。最终,内容创作者能够依靠的,就只有来自平台的评判。
然而,平台并非铁面无私的清天大老爷,判定 " 原创与否 ",最终都要优先站在平台的利益方去思考。原创作者是否能得到尊重,以及抄袭者是否会被处理,在具备不同媒介属性的平台上,也就会得到不同的结果。
仅以 papi 酱本人为例,作为曾经的 " 第一网红 ",papi 酱于 2015 年就开始在互联网更新视频,视频内容最早发布的平台,是当时在 ugc 内容领域还颇有影响力的微博。2016 年在微博一炮而红后,papi 酱也获得了由微博颁发的超级红人节奖项,代表了微博平台对 papi 酱的认可。
作为传统的文字社交平台,微博的内容分发逻辑是偏私域的,即流量的归属最终以大 V 为准。普通用户的交流空间,往往是围绕着某一个大 V 博主的内容进行转发、点赞和评论。微博式的社交空间,鼓励用户对自己感兴趣的内容进行转发和讨论。最终的目的,是把平台中优质的内容 " 顶 " 到最高处。
逐渐开发视频功能后,微博也并没有改变这一基于 " 转发交流 " 为主的内容生态。一个微博网红想要 " 一呼百应 " 或者迅速涨粉,需要依靠用户行为的转发或者强有力 kol 的推荐,而非算法为主的公域流量。
而众所周知的是,在互联网用户的行为逻辑中,转发必须要有一个强有力的理由,这个理由必须基于对视频的高度认可或强烈的分享欲。papi 酱早期的视频,正符合这一基本调性。不少对世事社会的吐槽,能够切中彼时网民的普遍共识,在好笑之余还能引发大规模的讨论," 第一网红 " 由此诞生。从这个角度来看,papi 酱不仅符合微博的流量逻辑,也只可能会在微博率先走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