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审查调查前期,文民将房产证、购房合同、金条、首饰、手表、石头、服装等财物转移到北京、呼和浩特、包头等15个地方存放。到案后,他则表现出两面派的行事作风,表面上“积极”配合组织、既诚恳又委屈,但在交代实质问题上,却极力闪躲回避,全靠办案人员提醒,“抠”出一星半点线索……
案情披露,文民之所以热衷于房产“置业”,与他的工作经历不无关系。由于他曾在发改系统长期从事经济工作,对相关政策、房地产走势颇有研究,所以很早就开始买房。“在投资上他有眼光、获利颇丰,但是不要忘记,他所投入的原始资本,却是来自违纪违法所得。”文民不断倒腾房产的初衷,原本是想借助自己的眼光和市场判断,通过不动产置业让资产保值增值,等到退休后再设法变现。正因如此,他并没有急于挥霍、沉湎于物质享受。东窗事发后,文民忍不住忏悔:“买了那么多房子,自己也被套进了房子里;收了那么多石头,也只是绊脚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