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符合公司进一步丰富完备的产品线战略、细分产品市场领先、提供个性化解决方案的战略规划。非公开发行股票所募集的资金,在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可以更好地满足公司生产、运营的日常资金周转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整体竞争实力和抗风险能力,保持并扩大公司在行业中的技术领先优势,进而带动公司盈利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将为公司持续发展提供强有力的资金支持。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净资产规模将得以提高,能有效增强公司的资本实力;同时,资本结构将进一步优化,有利于降低公司的财务风险,提升抗风险能力。
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认购对象翁伟武先生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因此,前述认购对象认购公司本次发行股票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发行价格和定价方式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1)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非公开发行事项有利于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和核心竞争力,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综合实力,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规划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符合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以及未来公司整体战略发展规划,有利于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改善公司财务,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促进公司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3)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认购对象翁伟武先生系公司实际控制人。因此,前述认购对象认购公司本次发行股票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发行价格和定价方式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9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拟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翁伟武先生非公开发行股票。公司于2022年9月15日与翁伟武先生签订《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认购协议》”)。
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将于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后实施。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A股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A股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A股股票交易总量)的80%,最终确定发行价格为5.99元/股。若公司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
乙方以人民币现金方式认购甲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A股股份,认购资金为合法合规的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50,000.00万元除以最终发行价格计算得出,数量不足1股的余数作舍去处理,且发行数量上限为83,472,454股,未超过本次发行前发行人总股本的30%。认购人具体认购情况如下:
若中国证监会最终核准的发行数量与前款数量不一致,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数量以中国证监会最终核准的发行数量为准,同时募集资金总额作相应调整,乙方的认购金额相应予以调整;若发行人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A股股票的数量将作相应调整,乙方的股票认购数量相应予以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