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调动文艺工作者积极性,激励创作更多优秀文艺作品,滨海新区不断加强政策创新,受到广大群文工作者的积极响应与支持。多年来,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和引导力度,创新奖励、宣传等支持办法,相继出台了《天津市滨海新区文学艺术精品奖励办法》《促进滨海新区文化艺术人才发展办法》《滨海新区骨干群众艺术团体扶持办法》《滨海新区繁荣演出市场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天津市滨海新区文化志愿者工作室建设管理办法》等一系列政策文件。通过文艺创作专项资金推进了重点题材、重点作品创作生产。通过资助、奖励、共建等方式,推动作家艺术家深入生活、采风创作。通过完善人才引育、使用、职称评定、奖励待遇等规定,聚集了一批优秀文艺人才,为文艺繁荣奠定了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