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市分行在污水处理费收费权质押的基础上,追加仙女湖(湖体)GEP总值作为质押保证,向仙女湖旅发集团整体授信8亿元,本次贷款1亿元,贷款期限20年,不仅激活了仙女湖的经济价值和金融属性,也盘活了蕴藏在仙女湖的“绿色宝藏”,成为全省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的首次探索。
新余市分行在污水处理费收费权质押的基础上,追加仙女湖(湖体)GEP总值作为质押保证,向仙女湖旅发集团整体授信8亿元,本次贷款1亿元,贷款期限20年,不仅激活了仙女湖的经济价值和金融属性,也盘活了蕴藏在仙女湖的“绿色宝藏”,成为全省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的首次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