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官是如此,对民就更肆无忌惮了。前文提过,锦衣卫为了控制百姓,招收了很多鸡鸣狗盗之徒,这些人本来素质就低,手中有了权力之后,对百姓的剥削也就日益严苛。因为锦衣卫的“油水多”“权力大”,越来越多的人加入锦衣卫的队伍,鱼肉百姓。
明太祖建立锦衣卫之初,仅五六千人,到了明末竟然有了十五六万,这些锦衣卫都吃着朝廷的俸禄,不仅给朝廷带来了很大的负担,还给当时社会带来了极其不正的风气:混混无赖都能挂上官职,辛苦读书还有什么意义呢?讽刺的是,当闯王李自成的大军攻进京城之后,这些号称巩固皇权的十五六万的锦衣卫,全都不见了踪影。
除了以上的恶行,锦衣卫对明社会最大的祸害还是破坏“法律”,司法是一个国家立国的根本。但古代封建社会虽然历代都有法律,但它们的法律都是为了皇权服务的,皇权是永远凌驾在法律之上的。而代表皇权的锦衣卫甚至能扭曲法律。
因为锦衣卫具有绝大的权力和狠毒的行事作风,当他们办案时,一般人都不敢过问。这也就给了他们极大的”发挥空间“。锦衣卫审问“犯人”时,目的往往都不是为了查明真相,而是为了得到他们想要的答案。如果得不到,就屈打成招。明朝社会在锦衣卫的搅和下,冤案丛生,极度黑暗。
锦衣卫就是悬在明朝众生头上的“达摩克利斯之剑”,人们都缩着脖子小心翼翼地活着,深怕一不小心,宝剑就掉下来,要了自己的小命。
明朝历代,社会各界都有着废除锦衣卫的声音,但皇帝的耳朵好像聋了似的,根本听不见。虽然皇帝又是也忌惮锦衣卫的权力过大,会威胁到他。但是从未有过罢废的举动。宪宗皇帝设立西厂、明成祖朱棣设立东厂都是为了平衡这些特务机构的权力。但造成的后果往往是,厂卫串通、狼狈为奸。
弘治九年,吏部史典徐珪慨然上奏:“臣在刑部任职三年以来,所审问的犯人大多是东厂镇抚司缉拿的,他们有的是被校尉构陷的,有的是因为校尉报私仇,还有的是受到校尉栽赃陷害,为校尉抵罪的。据臣调查,他们所言句句属实。厂卫祸害民众久矣,臣恭请陛下罢废厂卫,臣一介微躯,死不足惜,前后左右都是厂卫的人,臣今日所言必遭祸端。只要陛下愿意听取臣的建议,就算需要臣死了,也死而无憾!”
这番正气浩然的话没能打动皇帝的心。弘治皇帝大怒,把徐珪投入了监狱。其实弘治皇帝是知道这些厂卫在外的斑斑劣迹,但是他不在乎。打个比方:你养了一条恶犬,经常咬人,别人要你把这只恶犬杀了,你会愿意吗?没了它,谁来保护你的安全呢?
纵观明朝历史,除了正德初年,太监刘瑾掌权和权臣张居正代幼主摄政等少数例子中,锦衣卫短暂地依附过宦官、相权之外,锦衣卫绝大部分时间都是在保护皇权。哪怕万历皇帝二十年不理朝政,也不会皇权旁落,这些都是锦衣卫的功劳了。所以历代皇帝都不舍得罢废锦衣卫。
锦衣卫是集权社会的“变态”产物,虽然朱元璋成立锦衣卫的初衷是好的,但缺乏制约的锦衣卫渐渐发展成了胡作非为的机构,这也是有因可循的:明朝的执政者是在“统治”人民,在他们的思想观念里,人民是用来“镇压”的。他们不会懂得“天下非一人之天下,乃天下人之天下”的道理,也注定了明朝的灭亡。
当然我们评价一个事物要时刻谨记着客观公正的原则,不能一味地去否定锦衣卫的不合理性,对于它在明初时,对于社会的稳定还是有着一些值得肯定的作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