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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甘岭狙神的“让子弹飞”,单兵作战32天,用442发子弹毙敌214名

张桃芳是抗美援朝战场上的传奇的“狙神”,他在上甘岭上演绎了属于自己的“让子弹飞”,他一人一枪作战32天,用442发子弹毙敌214名。

1952年底,他以新兵的身份随部队奔赴上甘岭,事前只接受了两个月狙击训练。用一杆步枪在战场上大显神威,22天击毙71名敌人,引起全军轰动。

军长皮定均,送了他一支“莫辛纳甘”和一双皮靴。过了一阵子,军长又问张桃芳击毙多少敌军。结果张桃芳数着皮靴里的子弹壳说211人。军长说:你们团是214团,你再打死3个,一个不要多,一个不要少。结果上午下达命令,他下午就完成了。

更神奇的是,张桃芳身经百战,屡屡涉险,却每一次都能全身而退。于是,张桃芳经常在阵地上调侃美国大兵:别信上帝了,你们的上帝净保佑我,不保佑你们!

1952年,上甘岭战役结束之后,双方进入停战谈判的阶段。志愿军不想在这一阶段主动挑事。当时联合国装备水平远超我军,又有飞机大炮压阵。

每一次志愿军与对面交火,志愿军比较吃亏。因此,敌军气焰特别嚣张。阵前非但不挖战壕,只以坦克作防御工事,美军大兵还搬来垫子,在战场上练柔性体操,以此进行挑衅。

针对这一现象,志愿军上级下达指令,实施“零敲牛皮糖”战略,主张通过“冷枪冷炮”打掉敌人的嚣张气焰。意思就是打游击战,通过狙击的方式,给敌人下马威。但是,当时志愿军战士是没有狙击枪的,他们的武器全部是普通的步枪。

张桃芳一开始就是用的也是普通的步枪,后来那一杆“莫辛纳甘”还是他出名后,军长送给他的。但是,那种枪并不是专门的狙击枪,它必须打一下拉一下枪栓。一次不能命中,目标就逃了。

据张桃芳的战友介绍,他长着一双小眼睛,视力特别好,是一个天生“远视眼”。不过,要想命中目标,还得测算好距离,勤加练习。在战场上,他们怕暴露目标,不敢用望远镜测量距离。

当时张桃芳在一个加强班里,班长教他们用炮兵的办法来测距。即先闭左眼,再将拇指、右眼、目标连成一线观察,接着闭右眼,用拇指、左眼和目标连成一眼。通过两眼观察到的“横向错差”来测距。

除了装备上的差距外,还有环境气候带来的麻烦。因为当时朝鲜的气温最冷时零下三十度,在帐篷外面打冷枪,人需要长时间趴在雪地里,对人的意志是极大的考验。

据张桃芳自己说:他在入伍之前在兴化的农村种田。当时稻田里面有很多“刮刮鸟”,会侵害农作物。许多村民家里准备了鸟枪,驱赶“刮刮鸟”,因此他从小就会用鸟枪。

张桃芳说他的鸟枪是父亲那一辈传下来的,他从小就练习。不过在朝鲜作战,环境大不一样,并且用的枪也和鸟枪不同。

刚开始入朝的时候,他第一次射击,三枪全部打偏,得了三个大鸭蛋。后来他发现高地作战,风向和坡度都会影响到瞄准。

为了发射时不让准心偏离,他用被单做了两个大沙包挂在左右两手上,日常带着十几公斤的重量练习打靶。结果仅仅两周,他的水平就远超部队中的神枪手。

军长听说后,拿了一双当时只有军长才有的皮靴子,然后叫上了一个姓王的记者一起前去调查。军长说:他要真是神枪手,就把这皮靴送给他。假如是吹牛的,就把靴子拿回来。

因为当年特效匮乏,这样的皮靴非常珍贵,一般士兵都没有。而在极端严寒的环境下,狙击手需要长时间埋伏在野外,更需要这样的皮靴。

后来,张桃芳当着记者的面,接连击毙了三个敌人。军长后来又找到他谈话,他当场表演了神枪打鸟,6发5中。于是,皮军长就送了他那把“莫辛纳甘”。

张桃芳用“莫辛纳甘”狙击敌人,他舍不得穿皮靴,就把狙击敌人后留下的子弹壳藏在靴子里面。后来要在北京召开一个重要会议,214团有一个名额,就给了他。

参加大会之前,军长说要见张桃芳一面。张桃芳正收拾行李,穿戴整齐,背着那一双皮靴哐啷哐啷就去了。军长问他为什么这么响?他拿起靴子,把里面的子弹壳往外一倒,足足211枚,因为他击毙了211名敌人。

军长对他说:你们团不是叫214团吗?你要再打死3个,不多打一个,也不少打一个,就凑足了214了。结果,下午他就来见军长了,还取出来三枚还带体温的弹壳。

张桃芳除了是一名神枪手,还是一名“福将”。屡次出生入死,从来没有负过伤。只有一次,他和敌军高手过招,他被对方的火力压制在掩体里面大气也不敢出,呆了十几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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