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吒汽车状告哪吒魔童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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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吒汽车以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为由,将电影《哪吒之魔童闹海》的制作方、发行方及传播平台等六被告告上法庭,要求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此案一出,立即引发广泛关注。
PART1
哪吒形象爆火
"我是小妖怪,逍遥又自在,杀人不眨眼,吃人不放盐。"2019年,国产动画电影《哪吒之魔童降世》横空出世,一举斩获50.35亿票房,位列中国影史票房榜第四位。
电影中颠覆传统形象的哪吒,顶着两坨黑眼圈,玩世不恭、到处惹祸,却喊出"我命由我不由天"的口号,以热血和感动征服了无数观众。
2024年,该系列第二部《哪吒之魔童闹海》一经上映便引发热议,相关话题迅速登上热搜。然而,就在电影上映前夕,一起商标纠纷案却让"哪吒魔童"陷入舆论漩涡。
PART2
哪吒汽车商标围城
哪吒汽车与哪吒魔童的商标之争,源于2021年哪吒汽车申请注册"哪吒魔童"商标。据悉,哪吒汽车自2018年成立以来,已陆续申请注册了多个与"哪吒"相关的商标,包括"哪吒汽车""哪吒V""哪吒U""哪吒S"等。
2021年,哪吒汽车又申请注册了"哪吒魔童"商标,国际分类为运输工具、广告销售、网站服务等。然而,这一商标注册行为却引发了争议。有网友认为,哪吒汽车此举有"蹭热度"之嫌,涉嫌侵犯电影《哪吒之魔童降世》的版权。
也有网友表示,哪吒汽车作为一家车企,注册"哪吒魔童"商标与自身业务关联性不强,存在恶意抢注的可能。
面对质疑,哪吒汽车方面回应称,公司注册"哪吒魔童"商标是基于品牌战略和业务发展需要,旨在保护自身知识产权,并非恶意抢注。
同时,哪吒汽车还表示,公司一直尊重他人的知识产权,也愿意与各方进行友好协商,共同推动中国汽车产业的发展。
PART3
商标抢注乱象
哪吒汽车与哪吒魔童的商标之争,并非个例。近年来,随着知识产权保护意识的增强,商标抢注现象愈演愈烈,一些企业或个人为了谋取不正当利益,恶意抢注知名商标、热点事件商标等,严重扰乱了市场秩序。
例如,2022年北京冬奥会期间,"冰墩墩""谷爱凌"等商标被抢注;2023年,电视剧《狂飙》热播后,"高启强""强盛集团"等商标被抢注。这些抢注行为不仅损害了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也对社会公众造成了误导。
PART4
商标保护原则
从法律角度来看,商标注册遵循"申请在先"原则,即谁先申请注册,谁就享有商标专用权。
但这一原则并非绝对,如果商标注册存在恶意抢注、侵犯他人在先权利等情形,即使已经注册成功,也可能被宣告无效。
在本案中,哪吒汽车是否构成恶意抢注,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考量:
电影《哪吒之魔童降世》于2019年上映,而哪吒汽车注册"哪吒魔童"商标的时间为2021年,晚于电影上映时间。如果哪吒汽车在注册时明知或应知"哪吒魔童"为电影名称,仍进行注册,则可能构成恶意抢注。
哪吒汽车注册的"哪吒魔童"商标,涉及运输工具、广告销售、网站服务等类别,与电影《哪吒之魔童降世》的类别存在一定差异。如果哪吒汽车注册的类别与电影无关,则可能不构成侵权。
如果哪吒汽车注册"哪吒魔童"商标是为了攀附电影《哪吒之魔童降世》的知名度,谋取不正当利益,则可能构成恶意抢注。
哪吒汽车与哪吒魔童的商标之争,最终结果如何,还需等待法院的判决。
但这一事件也给我们敲响了警钟,在知识产权保护日益重要的今天,企业应加强商标意识,规范商标注册行为,避免陷入商标纠纷的泥潭。
同时,相关部门也应加大对恶意抢注行为的打击力度,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