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宁夏首“虎”被留党察看一年、政务撤职,3个月前被免职
主动交代问题、退缴全部违纪违法所得获“从轻减轻处理”
值得关注的是,此次通报中李泽峰是被“从轻减轻处理”,因其“积极配合组织审查,如实供述组织已掌握的问题,主动交代组织未掌握的问题,退缴全部违纪违法所得”。
据了解,《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分:
1. 主动交代本人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问题的;
2. 在组织核实、立案审查过程中,能够配合核实审查工作,如实说明本人违纪违法事实的;
3. 检举同案人或者其他人应当受到党纪处分或者法律追究的问题,经查证属实的;
4. 主动挽回损失、消除不良影响或者有效阻止危害结果发生的;
5. 主动上交违纪所得的;
6. 有其他立功表现的。
此前,也有落马的省部级官员被“从轻减轻处理”,如去年12月30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官网发布消息,北京师范大学党委原书记刘川生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按六级职员调整其退休待遇。通报称,刘川生主动投案后,能够如实交代自己的问题,主动上交全部违纪违法所得,按照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对其可予从轻减轻处理。
文:梁建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