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售卖150碗粉蒸肉被判10倍赔偿案”申请再审,重庆高院受理
徐斌律师表示,听证过程中双方争议比较大的问题是“毛妈妈经营部售卖的食品到底是散装食品还是预包装食品”。他认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粉蒸肉等熟食系散装食品,而并非预包装食品。同时,在原一审、二审程序中,两级法院均认定,案涉熟食为散装食品,抽真空的行为主要目的是对销售、运输和贮存的保护,并非预包装,故无需适用关于预包装食品的相关规定。
王云的两位代理律师均认为,本案不应适用“退一赔十”的惩罚性赔偿,原审法院事实认定错误,适用法律错误,应依法启动再审程序,撤销一审二审法院的判决并依法改判驳回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
王云接受封面新闻采访画面。
王云听代理律师讲述完整个过程后表示:“我有信心法院会启动再审,我相信法院会给我一个公平正义的判决。我有这份底气,是因为我的产品没有任何问题,都是我们一家人费心费力,用心每一道工序做出来的产品,既然产品没有问题,那么何来畏惧,何来妥协?这场官司我一定会坚持到底!”
王云承认因为案子,给生意带来了一些影响,但就当作“沉淀自己,让自己可以静下心来研究农村美食,希望把这些美食做得更好”。王云还说:“我想把祖祖辈辈传下来的这份手艺继续传承下去,让更多远在他乡的人们能够吃到正宗的家乡味。”
“我坚持打这场官司,主要有两个原因,首先我的产品过硬,经得起任何检验,我要为自己讨回一个公道。其次,我明白农村人创业有多么艰辛,他们很多人都吃过哑巴亏,但最终选择了妥协,我想为千千万万返乡创业的农民打一场官司,希望能为他们树立一个标杆。”王云说。
被申请人邵某:有问题直接联系律师
6月10日晚,封面新闻记者致电被申请人邵某,他说:“我花钱请了比我更专业的律师,我觉得由他们去处理比我更好,有其他问题你可以直接联系我的律师。”
11日早上,封面新闻记者联系上邵某的两位代理律师——北京中凯(上海)律师事务所杜鹏律师和河南洛太律师事务所裴杰律师。杜鹏律师表示:“本次询问、听证充分保障了诉讼参与人的各项权利,诉讼当事人双方都充分的举证、质证、答辩、辩论,整体进行得很顺利。”
关于双方争议较大的“熟食是否为预包装食品”问题,裴杰律师表示,王云在销售粉蒸肉、烧白、回锅肉时采用了预先包装,用一碗一份的形式按个进行售卖,符合《食品安全法》和《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关于预包装食品的定义。他认为,王云应当按照《食品安全法》的强制性要求,粘贴标签、标示。
“即使按照王云陈述的其生产的食品属于散装食品,也应当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要求粘贴标签、标示。“裴杰律师说,标签、标示是食品安全标准的重要组成部分,没有标签、标示的产品严重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
两位代理律师均表示:“对于法院如何审理案件,我们尊重法院的裁决,我们相信法院会公正裁决。”
“本案一个重大意义在于让之前生产销售不规范的食品经营者了解到,法律为确保食品安全规定了如此严厉的惩罚措施,从而促使食品经营者更注重从每一个细节来规范生产、销售行为,同时通过个案普法使消费者在食品消费时也更注重细节,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两位代理律师如是表示。
据了解,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将会根据双方提交的证据,并结合相关的调查核实情况,最终决定是否启动再审程序。
依据相关程序规定,再审案件立案审查后,三个月内法院将会作出裁定。
案件回溯:
销售自制熟肉被诉“三无产品”
两审均败诉并作10倍赔偿
这起“卖150碗熟肉‘三无产品’被罚案”,要从2021年底的一天说起。那天,王云收到忠县法院的传票。一名姓邵的顾客将她和她的土特产经营部起诉了,要求退还4499.16元货款,并赔偿10倍货款,也就是44991.6元。
王云介绍,她和丈夫之前在外打工,婆婆在家经常会做泡菜、粉蒸肉等当地特色食品。2017年以来,她先后注册登记了营业执照、食品加工生产小作坊登记证和食品经营许可证,与丈夫一起回家帮婆婆扩大生产,她通过自己的短视频账号进行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