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打人案引思考,制止暴力犯罪能否“以暴制暴”,算正当防卫吗?
河北唐山烧烤店打人案件引发社会关注。据唐山警方最新通报,6月11日下午,在江苏警方协助下,唐山警方将在某烧烤店涉嫌寻衅滋事、暴力殴打他人案件中最后一名涉案人员沈某俊抓获。至此,该案九名涉案人员已全部归案。
上述九名归案者是涉嫌寻衅滋事罪还是故意伤害罪?遇上暴力犯罪,旁人制止的手段和限度如何把握?因此打伤人,算不算正当防卫?法律层面有无健全的制度保障?6月11日,红星新闻记者围绕这些问题采访多位法律专家进行解读。
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教授彭新林解释,九名涉案者的行为已涉嫌寻衅滋事罪,应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若被害女性的伤情鉴定为重伤以上,则可依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
天达共和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时晓骞律师介绍,积极与犯罪行为做斗争,造成侵害人伤亡的,刑法以正当防卫的方式进行了制度建构;在见义勇为中,遭受到不法侵害的受害人,民法典也以健全的制度规范给予了全方位保障。
北京市地平线律师事务所律师胡永平表示,刑法对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规定了特殊防卫,也是大家所说的“无限防卫权”。如果为了制止暴力犯罪,确有必要使用工具的,也无可厚非,无须承担法律责任。
监控视频画面
烧烤店骚扰并殴打女子
九名涉案人员已全部归案
6月10日,随着相关视频在网上流传,河北唐山烧烤店打人事件引发社会关注。网传视频显示,河北唐山某烧烤店内,一男子对正在用餐的四名女子中的一人进行骚扰并殴打对方,随后该男子多名同行人员冲入店内对受害人进行殴打,并将受害人拖至店外继续殴打。
当天,唐山警方对此案件进行了通报。据唐山市公安局路北分局发布的“警情续报”,6月10日发生在唐山市路北区某烧烤店涉嫌寻衅滋事,暴力殴打他人的主要犯罪嫌疑人陈某志、刘某被抓获归案。
经初查,案发时犯罪嫌疑人陈某志进入烧烤店内对正在用餐的四名女子中的一人进行骚扰并殴打对方,随后陈某志同行用餐人员刘某等冲入店内对受害人进行殴打,并将受害人拖至店外继续殴打。案发后,犯罪嫌疑人逃离现场。目前两名受伤女子正在医院接受治疗,伤情稳定,无生命危险;另两名女子伤势较轻,未住院治疗。
6月11日下午,唐山警方通报此案最新进展称,在江苏警方协助下,唐山警方将在某烧烤店涉嫌寻衅滋事、暴力殴打他人案件中最后一名涉案人员沈某俊抓获。至此,该案九名涉案人员已全部归案。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目前,受伤女子伤情稳定。
若被打女子鉴定构成重伤
可依故意伤害罪量刑3至10年
上述九名归案者是涉寻衅滋事罪还是故意伤害罪?如何区分与判断?
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教授彭新林解释,从视频监控反映的情况初步判断,打人男子在烧烤摊内无事生非、挑衅滋事,无端骚扰被害女性,进而逞强耍横,伙同多人采取暴力手段随意殴打被害女性及其同伴,致多名被害人受伤,情节十分恶劣,严重破坏社会秩序,其行为涉嫌寻衅滋事罪,属于寻衅滋事罪的共同犯罪,应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彭新林说,一般情况下,寻衅滋事罪与故意伤害罪之间的界限明确,两罪在犯罪客体、主观故意、侵害对象等方面存在较大区别。而根据最高法、最高检《关于办理寻衅滋事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实施寻衅滋事行为,同时符合寻衅滋事罪和故意伤害罪、故意毁坏财物罪等罪的构成要件的,依照处罚较重的犯罪定罪处罚。
“由此可见,如果被害女性的伤情鉴定为轻伤或轻微伤,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即可实现罚当其罪。”彭新林解释,如果被害女性的伤情鉴定为重伤以上,判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难以实现罪责刑相适应的,则可依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根据打人男子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在3至10年的刑罚档次内,选择适用5年以上有期徒刑。
为制止暴力犯罪能否“以暴制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