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翔案进入新一轮司法程序!210亿财产已冻结6年半,与应莹仍未离婚
被执行的案外人资产
6月5日,应莹发微博称,近期发现青岛中院在未告知任何相关人的情况下,正在执行徐翔案涉案资产。尤其是案外的冻结资产和股票,正在划转到青岛中院账户。”
应莹自2019年发声以来,陆续向公众披露财产甄别的情况:甄别“尾声”进入倒计时,甄别“尾声”遥遥无期。这一次微博发声,应莹称,尾声终于有了结果。
应莹微博发文称,此次执行没有通知案外人,“账户资金偷偷划转,股票账户偷偷抛售”;另外,相关当事人去金融机构了解情况,被告知青岛中院要求相关金融机构不得向当事人出示相关手续,不得告知当事人。
应莹所提到的相关金融机构,包括宁波和其他地方的证券营业部,“有七、八个案外人,准确的划扣金额我还没有统计,大概有一、二个亿吧。主要是现金,对,还有一部分是(青岛法院)把股票卖了,然后把现金划走了。有些股票卖的价位比较低。”
除其他案外人,涉及到应莹和徐翔的资产划扣,应莹告诉记者说,主要是一部分信托资产。“信托的权属问题比较复杂,里面包含很多信托财产委托人的、信托公司的、理财顾问公司的,权属并不都是徐翔个人的。这样划扣显然也会涉及到与信托有关的案外人的财产权属的。”
应莹告诉记者,至目前为止,她从青岛中院得到的明确回应是,一是财产甄别已经有了结果;二是财产进入了执行阶段,但她还是没有拿到财产甄别的结果。
上海沪商律师事务所刘云舟律师告诉记者,财产甄别并不是一个严格意义上的法律概念,通常在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对于涉及到的被执行财产存在权属不清晰等情况的,需要先进行确权、分割以确定权属,对属于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执行。
北京权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孔德峰告诉记者,财产甄别是一个很复杂的问题。“在评价一个案子的时候,站在律师的角度,相对于实体正义,我们更强调的是程序上的公正。”
孔德峰认为,法院在甄别财产的时候,有没有向徐翔或他的妻子提供合适的渠道,让他们或他们的代理人能够参与甄别过程,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这是我们(法律人)重点要讨论的,“没有合适的渠道让徐翔、应莹和他们的律师介入,这个里面可能就有问题了。”
应莹告诉记者,连甄别结果都没拿到,何况参与甄别的机会。
孔德峰告诉记者,目前刑事案件的财产甄别,实际上是在法院主导下进行的。甄别程序的严格性,使得刑案的财产甄别,比民事案件更难有充分的程序保障。
“就是说,在刑事案件中,在财产问题上,司法实践看重的,是对被告人的刑事责任的追究,而不是财产的甄别。不管是罚没财产,还是追赃回来的财产,实际上确确实实存在着一些程序上的不完善,导致案外人利益的保护落空。”孔德峰表示。
离婚未果
2019年七夕节,应莹向上海黄浦区法院起诉离婚,随后,该离婚案在青岛城阳监狱开庭审理,徐翔当庭表示同意离婚。
虽然双方离婚意愿清楚,但应莹一直没有等来离婚判决。“我还在等一个离婚判决的结果,(离婚案)所有流程都走完了,就等这个判决结果。之前法院还会发短信通知延期判决,但现在短信都没有了”。应莹告诉记者。
对于离婚一事,记者没有联系到徐翔置评。应莹告诉记者,她也联系不到徐翔,已经很久没有见到徐翔了。
徐翔出狱后唯一一次为公众所知,是对于文峰股份资产收购案发声。彼时有记者采访到徐翔,文峰股份资产收购方案,公司第二大股东郑素贞(徐翔母亲),表示反对。经记者证实,“反对收购案”确实是其母子二人本意。
离婚不成,成了应莹主张财产权利难以跨越的“鸿沟”。应莹在给于江涛法官的电话说:“你们什么法律文书都不给到我……”,对此于江涛法官回应:“我们执行依据的是生效的法律文书和财产清单。(法律文书)你去问徐翔要,让徐翔到法院来。你们是夫妻,去问徐翔主张。”
应莹的律师、上海大邦律师事务所斯伟江告诉记者,“这个回答,把应莹变成了徐翔的附庸。但婚姻中的女人,不是丈夫的附庸,她有独立的人格。她有向法院主张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