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私分国有资产罪、受贿罪,东方集团一副总裁被留置调查
6月20日,东方集团公告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深圳市龙岗区监察委员会《立案通知书》和《留置通知书》,公司董事、副总裁戴胜利因涉嫌私分国有资产罪、受贿罪被立案调查并实施留置措施。相关事项尚待进一步调查。
戴胜利,1979年出生,本科,学士学位。曾任华润万家有限公司大区副总经理兼采购总监,江西五丰食品有限公司董事长,四川五丰黎红食品有限公司董事长,扬州五丰富春有限公司董事长,华润五丰米业(中国)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东方集团董事、副总裁、以及东方粮仓有限公司总裁。
东方集团表示,经了解,戴胜利先生被立案调查并实施留置措施的相关事项与公司无关。公司已授权相关高管代为履行其职责,目前公司业务正常开展。
公开资料显示,东方集团成立于1992年,是黑龙江省第一家股票公开发行并上市的民营企业,也是中国最早实行股份制改造并获准上市的民营企业之一,主营业务为现代农业及健康食品产业。
2021年,东方集团实现营业总收入151.87亿元,同比下降1.9%;实现归母净利润-17.19亿元,上年同期为2.4亿元,未能维持盈利状态。(文|《财经天下》周刊 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