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所得税与发放消费券不可互相替代
目前,全国范围内已有相当多的省市启动了消费券发放工作。与发放消费券促消费相比,负个人收入所得税政策有哪些优缺点?
梁季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从政策推出的灵活性来看,消费券的发放更为灵活,可以很快推出来,因为消费券发放目前都属于地方政策,由地方财政负担。但负个人所得税涉及税制安排,税制的改革需要在中央层面推动,所考虑的因素会更多更复杂,推出的速度可能不及消费券。
从拉动消费角度看,消费券对消费的激励更直接,必须消费才能使用,消费以后可以带动经济。但负个人所得税是间接的,它要先把钱发到低收入群体手里,这就有不确定性,这些人未必去消费,在对未来收入预期不好的情况下有可能用来储蓄。
从覆盖人群角度看,负个人所得税的针对性更强,主要针对低收入群体;而消费券是对所有人都有利,不管高收入者还是低收入者,只要消费就能享受到福利。如此看来,负个人所得税的总体规模可能会小于消费券。
温来成则表示,发放消费券拉动消费从结果来看更多的是一种政策导向,实际上的拉动作用比较有限。
温来成说,消费券通常会针对特定商品,且消费券大多数由地方财政负担,要考虑地方的承受能力。
从国外的情况来看,消费券有非常明确的指向,比如有一种食品消费券,就是针对流浪乞讨人员,给他们免费午餐。还有一种教育消费券,只发给学生,这些都是对特定群体发放的。
“落实到具体的个人或行业,发放消费券的作用比较明显,但是放到整个地区或者全国范围来讲,这个力度就很小了。”温来成说。
在施正文看来,消费券一般没有附加条件就可以使用,而负所得税的前提是必须有工作,“这些政策都是政府促消费稳经济的手段,二者不可互相替代。”稳经济需要政府采取组合式工具,负所得税可以弥补现行政策的一些缺陷,但不能直接代替其他工具。
可尝试在部分地区进行短期试点
当前背景下,这项政策在我国是否可行?
对此,温来成认为,国家在制定促消费政策时要统筹兼顾。从宏观上来讲,只能更多地寄希望于通过经济的增长、就业的增加、居民收入的增加,来提高全社会的消费水平和消费能力,再反过来拉动经济增长。
“负所得税也好,消费券也好,只能适合一些特定群体。”温来成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像城乡居民低保制度实际上就是一种负所得税,目前我国城乡低保覆盖的人口总规模在4000万人左右。
温来成表示,现在的情况是受疫情等多种因素影响,餐饮、交通、旅游等行业困难较多,这些行业的就业人群如果失业,实在有生活困难,可以对他们实行负所得税政策。“但这也得有一定的前置条件,就是地方财政能拿出来这个钱。”温来成强调,从眼下来看,各地财政普遍吃紧。
温来成介绍,个人所得税目前是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四六分成,60%归中央,40%收入归地方,所以只有40%的空间留给地方来支配。“能不能够实行?在多大范围内实行?首先要考虑资金问题。”
5月份,餐饮收入3012亿元,下降21.1% 图片来源:国家统计局
梁季则认为,从整体税制角度来看,我国个税起征点比较高,大多数人本就不用交税,如果实行负个人所得税制度,意味着会有相当多的人通过这项政策获得补贴,这在税制上是不匹配的。
换句话说,如果要实施负所得税制度,就要保证有更多的人交税,起征点就要低一点。现在本来很多人就不交税,又有大量的人通过负所得税拿补贴,财政压力会很大。
而且,“整个税制改革周期会很长,修一次法并不容易。”梁季强调,实行负所得税,需要进行全方位的论证,要测算政策的覆盖面、征管上是否可行等。
从具体征管角度来看,施正文提到,负个人所得税是针对个人综合所得来征税,“个人收入信息很难准确掌握,信息如果不准确,最后就有可能补贴不公平。”
梁季也提到信息准确的问题,一旦政策出台,是不是有可能会出现一些人假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