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百米管道一年收五百万“管输费”,企业起诉陕西渭南发改委定价违法
民东公司在起诉书中指出,至2017年7月,0.3元/m 的管输费临时价格已经失效,但在两年后的2019年4月,渭南市物价局仍以该失效价格为基础,以税收文件调节为由进行调整,替代了政府价格审批许可。更重要的是,此前的0.3元/m 是最高限价,而通过“32号文件”,却变成了0.297元/m 的政府定价,完全违反价格法之相关规定,成为违规高收费的依据。
综上,民东公司认为,被告作出的“32号文件”违法无效,侵害了广大用户和企业的合法权益,因此诉至法院。
澎湃新闻查阅公开信息发现,2021年9月,“华商报—二三里客户端”也曾报道过西潼公司管输费用的问题,西潼公司相关负责人称,在2017年试行价格到期前,该公司曾按要求提出过正式定价申请,但因为申报材料格式不对、资料不全等原因,出现了时间“断档”。
该负责人称,“管输费和‘断档’没有关系,断档期间价格双方可以协商,还曾执行过减半收取管输费的政策。所以,我们现在收取的0.297元/m 的管输费,是严格按照渭南市价格部门的文件执行。”
此外,该报道还提及,2019年,民东公司办妥了从96号分输站直接接气的许可手续,但在施工时遭到西潼公司阻挠,最终未能实现直接接气。西潼公司则称,民东公司接气管道要从西潼公司管道上跨越,其在施工时损伤了西潼公司的管道,因此不让民东公司施工。
澎湃新闻注意到,早在2020年7月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及市场监管总局就联合下发《关于加强天然气输配价格监管的通知》(发改价格〔2020〕1044号),明确要求认真梳理供气环节,减少供气层级。
该通知要求,各地要合理规划建设省内天然气管道,减少供气层级,天然气主干管网可以实现供气的区域,不得强制增设供气环节进行收费;通过多条省内管道层层转售的,要尽快合并清理规范,压缩供气环节;对没有实质性管网投入的“背靠背”分输站或不需要提供输配服务的省内管道,要尽快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