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世“慈善名人”被质疑为敛财骗子 媒体:期待调查,给公众一个交代
我国对慈善组织有明确的要求。譬如慈善组织应当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应当每年向其登记的民政部门报送年度工作报告和财务会计报告等等。
张晓林的身份类似受托人,即受爱心人士的委托开展慈善活动。两者之间,并没有第三方监督者的存在。
对掌握巨额财产的受托人而言,监督显然是必要的。
如果受托人被发现中饱私囊,或滥用委托人的财产,根据我国慈善法,委托人有权以自己的名义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谎称为山区孩子募集善款,却骗取大量钱财,被判诈骗罪的诈捐者不在少数。如果受托人被举报违反委托义务,公安机关有必要介入深入调查,给公众一个交代。
如果涉及张晓林的争议是一场误会,皆大欢喜。如果其中确有犯罪事实,对利用人们善心、同情心的行为,也应予以严厉惩处。
知情者所言,也不一定真实。呈现在网络上的人往往是扁平的,仅突出某一方面特质,真实的人复杂得多。
不过,面对层出不穷的伪慈善、诈捐,人们仍需要警惕。我们也善意建议凉山州有关方面建立公开透明的官方渠道,详实记录善款流向,获取人们更多的信任。
撰文|潇湘晨报记者柴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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