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宇宙”四大乱象调查:炒房、虚拟币骗局、版权纠葛、割韭菜
国内一家元宇宙项目负责人对北青报记者表示,元宇宙虚拟房产的暴跌主要有两个方面的原因,一是全球加密资产的暴跌,元宇宙的虚拟资产的价格跟加密市场是密切相关的;其次,这些虚拟房产被爆炒,最后成了击鼓传花的游戏,当没有资金接最后一棒的时候,价格也就暴跌了。实际上买入这些资产的很多玩家也是在赌,但是国内政策的严格监管以及市场对虚拟房地产的认可有限,导致其很快就被市场抛弃。
中国人民大学智能社会治理中心副教授王鹏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元宇宙虚拟土地的交易因为没有合规的监管,也没有涨跌幅的限制,因此具有金融衍生品属性,在政策环境、社会需求发生变化的时候,价格很容易暴涨暴跌。很多投资者购买虚拟土地的初衷也并不是为了持有,而是希望可以从中牟利,这也加剧了虚拟土地的炒作。
乱象二:编造“虚拟货币+元宇宙”项目 借机吸收公众资金“割韭菜”
北青报记者注意到,随着元宇宙被普及,“虚拟货币+元宇宙”的概念炒作也甚嚣尘上。由于相关监管的缺乏,目前市面上很多虚拟货币公司以元宇宙为名,将大数据、区块链、人工智能、物联网等名词作为噱头,把“挖矿”、炒虚拟货币包装成了一系列全新项目,以此达到吸引更多投资者与消费者的目的。许多普通消费者,抱着一夜暴富的幻想,再加上被新科技名词吸引,很容易调入不法分子设定的陷阱。
根据江苏睢宁警方近期发布的一则通报,今年6月初,陈女士的好友向其推荐了元宇宙概念商城,并称对其中虚拟画作进行交易,可从中赚取中间差价,既简单又高回报。陈女士心动了,不久便被好友拉入群中,在“群主”的指导下,陈女士开始参与画作的买卖。她以1369元的低价买入,后以2080元售出,除去60元上架费,陈女士第一次就赚了651元。
动动手指不费吹灰之力就赚了这么多,这让陈女士尝到了甜头。为了赚到更多的钱,接下来一个月时间,她又按照“群主”的指引购买了商城大量的商品。但因无人购买,上架画作一直处于滞销状态,每天还要缴纳上架费。多次反映无果,最后“群主”也联系不上了。直到此时,陈女士才醒悟自己被骗了,一共损失2400元。她前往派出所报案,经初步侦查民警发现,所谓的电商平台,表面看是一家网上购物商城,实际上却以高盈利为幌子诱惑顾客投资,骗取投资人的资金。
睢宁警方在发布的套路分析中指出,不法分子编造虚假元宇宙投资项目。翻炒与元宇宙相关的游戏制作、人工智能、虚拟现实等概念,编造包装名目众多的高科技投资项目,公开虚假宣传高额收益,借机吸收公众资金“割韭菜”,借助元宇宙概念包装的“杀猪盘”“资金盘”骗局,本质上就是未经批准的非法公开融资。
睢宁警方称,一些不法分子变相从事元宇宙虚拟币非法牟利。号称所发虚拟币为未来“元宇宙通行货币”,诱导公众购买投资。此类“虚拟货币”往往是不法分子自发的空气币,主要通过操纵价格、设置提现门槛等幕后手段非法获利。
今年2月18日,银保监会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发布《关于防范以“元宇宙”名义进行非法集资的风险提示》称,近期,一些不法分子蹭热点,以“元宇宙投资项目”“元宇宙链游”等名目吸收资金,涉嫌非法集资、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中国通信工业协会区块链专委会轮值主席朱幼平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元宇宙概念很火爆,但某些项目夹杂着炒游戏、炒币、炒虚拟房地产等,对经济社会并没有价值提升,相反会扰乱金融市场秩序,侵害公众利益。
乱象三:“元宇宙侵权第一案”背后的版权乱象
今年4月20日,杭州互联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原告奇策公司与被告某科技公司(以下简称科技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一案,并当庭宣判,判决科技公司立即删除涉案平台上发布的“胖虎打疫苗”NFT作品,同时赔偿奇策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合计4000元。该案也被称为“元宇宙侵权第一案”,该案也折射出“元宇宙”背后的版权乱象。
杭州互联网法院互联网审判二庭副庭长叶胜男以此案为例,从司法审判角度针对NFT数字藏品发行中的版权问题进行了分析。她表示,被告作为NFT数字作品交易服务平台,未尽到审查注意义务,存在主观过错,其行为已构成帮助侵权。NFT数字作品交易平台应承担更高的审查注意义务。不仅需要履行一般网络服务提供者的责任,还应当建立一套知识产权审查机制,对平台上交易的NFT作品的著作权作初步审查,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