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摊面积话题持续发酵,专家:关键在于让百姓买房买得清清楚楚
受访专家指出,只有真正看到公众的顾虑,消除公摊面积制度可能给消费者埋下的暗坑,防止开发商以公摊面积之名浑水摸鱼、蒙骗消费者,才能让人们买一平方米房子,获得一平方米的安心和欢喜。
“公摊面积应‘摊’明白、‘摊’规范。”有媒体评论道,“就眼下而言,完善公摊面积制度更具现实意义。厘清公摊标准,引入惩罚赔偿,有关部门也应监督物业企业落实公摊收益”“公摊面积一再被诟病、被质疑,意味着当务之急是要明确产权意识、夯实侵权必究”“标准和明细一定要‘晒在太阳下’,监管还要跟上”。
有专家也提出,目前公摊面积存在不够透明、难测算等问题。京润律师事务所主任张志同介绍,常见的虚增公摊面积途径有两个,一是虚列公共建筑设施;二是虚增、夸大公共设施面积。譬如开发商将没有为小区业主提供公共服务的“自用房”纳入公摊部分,或者将500平方米公摊面积说成1000平方米。对此,购房者通常是稀里糊涂,弄不明白,也无从考量。事实上,即便是开发商为购房者提供了公摊部分测绘数据,数据也可能存在“水分”。
“取消公摊面积,让消费者直接为套内面积明明白白买单,这能避免开发商‘夹带私货’。”张志同说。
在公摊面积制度取消难与百姓对取消公摊呼声大的矛盾之下,未来政策究竟该何去何从?
受访专家认为,可以通过一些方式将公摊面积制度中为人诟病的地方进行完善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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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秀池建议,本着政策稳定性原则,在住房销售时,还是应该沿用之前包含公摊面积的建筑面积作为住房的计量单位,以免引起民众新的误解和歧义。为了消除民众的质疑,应该加强公摊面积知识的普及,明确告知,公摊面积确实是存在的,不同高度、不同档次的楼房公摊面积不一样,档次越高、高度越高的楼盘公摊面积越多,不一而论。
“购房者在购房前就要做好咨询,知道公摊面积包括哪些,并要求开发商写在购房合同里;另外,应加强对开发商公摊面积计量的监管,以避免货不对板。”赵秀池说。
作为资深的房地产行业律师,张志同注意到,开发商经常组织购房者集中签约,人数多、场面热闹,购房人在火爆的氛围中也很难仔细研究合同内容。
“如果业主有证据证明销售人员此前的允诺与实际公摊面积相差甚远,可通过法律途径维权,因为其中可能存在销售欺诈。不过,若要维权,还需到住建部门查阅公摊部分的备案资料。测量公摊面积,也要请具备资质的第三方专业测绘机构重新测量。如果公摊面积超出设计规范要求,就要看是否通过验收,如果没有通过验收,就不具备交付资格。”张志同说。
作者|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赵丽 见习记者 孙天骄 实习生 高瑞迎
来源|法治日报
编辑|韩玉婷 张博 罗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