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监管时代来临,电子烟严监管时代来临,电子烟“通配”大战走向何方?
目前,悦刻对维刻等品牌的诉讼仍在司法程序中,尚未产生生效判决。但可以预见的是,这一系列诉讼的结果将对生产通配烟弹的品牌未来在电子烟行业的发展产生深远影响。王琼飞对《中国新闻周刊》说,司法判决将会对通配烟弹是否构成商标侵权或不正当竞争作出评价,届时将会在知识产权侵权和竞争角度在烟弹通配问题上形成司法规则。
在林汉钟看来,由于当前还没有司法判决对通配烟弹是否构成侵害专利权作出评价,所以还需要相关的监管部门对这个问题进行研究和引导。
陈飞认为,通配烟弹不是带有原罪的产品,“通配烟弹的诞生,本质上是电子烟行业发展过程中,由市场的真实需求倒逼生产端出现的一种产品”。陈飞说,电子烟行业发展早期,产品毛利率是比较高的,而烟弹产品99元三颗的售价并不是所有消费者都能接受,此时一些资质齐全、并非打着别家品牌名号的电子烟企业如果愿意主动让出利润,推出价格更低的通配烟弹,就能切入价格敏感型用户的市场。另外,通配烟弹在某些时期弥补了某些品牌烟弹缺货、缺口味的问题,“消费者拿着烟杆,无烟弹可用该怎么办?自然会投向其他烟弹产品的怀抱”。
而站在消费者的角度看,通配烟弹并没有那么面目可憎。
非电子烟行业的人时常把烟杆和烟弹比作手机和数据线,得出“不同品牌烟弹不通用,就像不同手机要用不同数据线”的结论,以此证明电子烟接口不通用会给消费者带来不便。王琼飞认为这种说法并不准确,因为烟弹属于电子烟的核心部件,与手机充电线等非核心部件存在较大区别。事实上,无论是烟杆还是烟弹,对于电子烟企业收入的贡献都不是手机数据线之于手机厂商可以相比的,因此电子烟品牌不太可能认同手机数据线的类比。
但是,电子烟接口如果能够通用,其实满足了消费者的实际需求。张浩是一位电子烟店主,同时也是一位电子烟用户。他承认,作为消费者,自己其实很欢迎通配烟弹,因为这样他可以以更低的成本尝试不同品牌、不同口味的烟弹,“就像我过去抽卷烟,今天可以试这家品牌,明天可以买那家品牌,我有很多选择。如果不通配烟弹,我买了某家品牌的烟杆,就只能一直买一家品牌的烟弹,想试其他品牌其他口味的烟弹,还需要额外买一支烟杆”。
未来可能采用统一接口吗?
随着电子烟行业迎来强监管时代,从业者对通配烟弹的态度逐渐发生变化。
陈飞说,在电子烟行业缺乏监管、野蛮生长的阶段,把控产品安全性的是品牌,大品牌会在把控产品品质上投入更多,而通配其他品牌的小厂商没有大品牌背书,产品品质可能得不到保障。安全性是消费者购买电子烟时最在意的因素之一,也是电子烟品牌对通配产品质疑最多的地方。
“但是现在,把控电子烟品质的不再是品牌,而是相关监管部门和权威检测机构。”陈飞认为,如果一款产品能通过权威机构的检测,就能解除用户对于产品安全性的顾虑,不再需要大品牌来替产品质量背书。
两款可以用于其他品牌的烟弹产品已经通过了电子烟强制国标技术审评,并在今年9月陆续来到电子烟店主和用户的手中。中国电子商会副秘书长林汉钟对《中国新闻周刊》说,只要是通过电子烟强制国标的电子烟产品,就是可以在市场正常流通的合规产品。
电子烟行业迎来规范化发展后,过去头部品牌“独立接口加专卖店”的盈利模型也已经瓦解。5月1日正式实施的《电子烟管理办法》明确,零售店不得排他性经营上市销售的电子烟产品,过去的电子烟专卖店形式不复存在,电子烟门店都以集合店的形式经营。姚远认为,电子烟门店都变成集合店以后,店主会更欢迎通配产品,因为通配产品可以满足各种用户的需求,有助于减少店主的囤货压力。
不过,电子烟业内对于一些相关规定的理解仍存在争议。4月26日,国家烟草专卖局在官网发布了《电子烟产品技术审评办事须知》(以下简称《审评须知》),其中有一条与“适配产品”有关的补充说明,即“新增全新烟弹或烟具产品的申请时,需填报与其适配的产品。适配产品可选择自有产品或非自有产品……选择非自有产品作为适配产品时,还需上传该产品被许可适配的授权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