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班的劳动法(关于加班和加班处罚)
在职场上,很多老板总觉得愿意加班的员工就是好员工,不加班的员工经常被嘲讽。甚至有些老板已经把员工当成了机器,甚至下班回家就能接到串联电话安排工作。叫做“狼文化”。
但是很多员工经历了连续轮岗,身体已经吃不消了。这几天各种因加班猝死的新闻此起彼伏,而还没死的人到最后还是看不到加班费。
在这里我要告诉你的是,加班费一定要有!加班时间长短也是有限制的!
1.劳动法规定每月加班不得超过36小时。
我国目前有三种工时制度,即标准工时制度、综合计算工时制度和不定时工时制度。无论采用哪种制度,都需要严格遵守劳动者平均最高工作时间为每日8小时、每周40小时的规定。
根据《劳动法》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因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证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的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新劳动法规定:一个月加班超过36小时,单位将面临19万元罚款。
第二,加班应该给予合理的补偿。
如果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单位必须支付加班工资。
工作日加班费的计算方法:月工资÷21.75÷8×加班小时数×1.5倍;
周末加班费的计算方法:月薪÷21.75÷8×加班小时数×2次;
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的计算方法:月工资÷21.75÷8×加班小时数×3次。
3.老板拒绝给加班费,我该怎么办?
我该怎么办?起诉他!
如果老板拒不支付加班费,劳动者可以申请仲裁,也可以向当地人社局下属的劳动监察大队举报(电话和地址可以拨打114),要求劳动监察大队出具整改通知书(整改通知书必须注明欠款人姓名)。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可以按照受伤害劳动者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
注:公务员和军人不是法律意义上的“劳动者”,而是“国家工作人员”,所以他们的工作时间和加班补偿由国家另行规定。
其实偶尔加班对大多数人来说是正常的,基本可以接受的。但正常加班必须支付加班费,公司要制定明文规定:比如多加班一小时有多少加班费?白班、夜班和夜班的费用是多少?
当然,如果你长时间加班,或者你的员工感到虚弱,停止加班也是合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