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增值税的研究中,尤其是在出口和跨境业务中,不可避免地会涉及到免税和退税,以及基本的免税和退税。今天就来说说它们都是什么意思。如何辨别?
意义
首先,这些定义都是从卖方的角度出发,因为根据我国增值税法,增值税被视为价外税。在链条抵扣上,卖方从上游获得进项税,从下游销售计算销项税,从而获得当期应纳税额。
“免税”是指当期销售额不征税,即无论销售额多少,销项税都是0。
“退税”是指根据税收优惠政策退还已缴纳税款的行为。
“免退税”是指在出口和跨境销售中,免征销项税,同时退税。
“免退税”是指在出口和跨境销售中,出口销项税被免除,企业还有内销的销项税要缴纳,所以应该退还的进项税先与内销的进项税“冲抵”,完不成再退税。
适用场景
从上面的定义可以看出,“免税”和“退税”是企业在常规业务中会遇到的税收优惠情况。对从事出口和跨境业务的企业,需使用“免抵退税”和“免抵退税”计算本期应纳或应退的增值税。
那么,它们的适用范围呢?
要分清企业的性质。如果是加工生产企业,因为既有出口又有内销,需要先进行退税,所以适用“免抵退税”。如果是专门做出口的外贸企业,直接适用“免退税”。
怎么算?
“五步法”来了。
第一步:梳理当前销项税和进项税。出口销项税为0,所以只计算国内销项税。
第二步:除税。即计算当期不能免税或抵扣的税额。因为一般来说,退税率可能小于商品或服务本身的征收率,那么这部分就不能从退税中扣除。
可抵扣税额=出口离岸价×(税率-退税率)
第三步:计算应纳税额。
应纳税额=销项税-(进项税-不可抵扣)
第四步:计算免税和退税限额。即可以抵扣或退税的最大税额。
本期免退税额=出口离岸价×退税率
第五步:比较大小。
如果应纳税额为正,则应在此期间支付增值税。
如果应纳税额为负数,则成为留存税额。如果免税额>免退税额,则按照免退税额进行退税,并结转免退税额。免税额小于免税额和退税额的,按照免税额予以退税。
上面的公式可以直接套用,非常有用!
企业采购免税物资的,免税物资在计算不可抵扣限额和可抵扣限额时予以抵扣。即第二步和第四步中的FOB出口价格可以替换为(FOB出口价格-购买免税物资的价格)。
你知道它们之间的区别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