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最低工资标准是多少?
最新标准
自2023年1月1日起,河北省实行新的月最低工资标准三档分别为2200元、2000元、1800元,调整后,对应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分别为第一档每小时22元,第二档每小时20元,第三档每小时1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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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石家庄市区(不含井陉矿区)、正定县。
最低月工资标准2200元/月,最低小时工资标准:22元/小时
石家庄市:晋州市、新乐市、行唐县。
最低月工资标准2000元/月,最低小时工资标准:20元/小时
石家庄市:井陉矿区、井陉县、高邑县、深泽县、无极县、平山县、元氏县、赵县、灵寿县、赞皇县。
最低月工资标准1800元/月,最低小时工资标准:18元/小时
以下为调整前的最低工资标准
石家庄市区
最低月工资标准1900元/月,最低小时标准:19元/小时
正定县
最低月工资标准1780元/月,最低小时标准:18元/小时
石家庄市(不含市区和正定县、赞皇县)
最低月工资标准1680元/月,最低小时标准:17元/小时
赞皇县
最低月工资标准1580元/月,最低小时标准:16元/小时
最低工资标准是什么?
根据《最低工资规定》(原劳动保障部令 第21号)第三条规定,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