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广州市天河区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条件有哪些
2022广州市天河区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条件有哪些
(一)招聘对象
1.“非2022年毕业的往届生”指于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在读人员〔含持国(境)外学位证书人员〕。
2.“不限”指“2022年毕业生”、“非2022年毕业的往届生”均可。“2022年毕业生”指于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在读人员〔含持国(境)外学位证书人员〕。
港澳居民符合《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和本公告规定的可报考相关岗位。
港澳居民登录系统后,在证件类型中选择“港澳居民身份证”,并按系统提示进行账号注册、报名。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愿意履行工作职责与义务,服从统一调配;
3.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4.非广州市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20〕10号)规定的广州市户口迁入条件;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资格条件
1.年龄要求:
(1)具有本科学历并有学士学位的,限1986年12月30日(含)后出生;
(2)具有研究生学历或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限1981年12月30日(含)后出生;
(3)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限1976年12月30日(含)后出生;
(4)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限1971年12月30日(含)后出生。
2.对工作经历年限有要求的,必须提供相关材料(劳动合同、社保缴费记录等,不含在校生实习经历)。
3.各岗位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招聘条件中所涉及的工作经历年限、职称证书取得时间等时间点的计算截至报名首日(2022年12月30日)。
(四)不得报考情形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非2022年毕业生;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3.正在处分期内的;
4.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5.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等的;
6.近两年内,在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
7.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8.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报名截止日(2023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