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天河区2022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四)综合成绩:经审核符合免笔试条件的人员,面试成绩即为考试综合成绩;非免笔试人员按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的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成绩,考试综合成绩分数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考试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如出现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则按照面试成绩的高低顺序确定体检人选。
七、体检
(一)在综合成绩合格的人员中,以综合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安排另行通知,体检合格人员方可进入考察。
(二)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规定执行。
(三)有体检不合格的或体检人选放弃体检的,招聘单位可在同岗位综合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的高低顺序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选,是否递补由招聘单位决定。
八、考察
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各招聘单位具体组织考察;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有考察不合格的或考察人选放弃考察的,招聘单位可在同岗位综合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的高低顺序依次等额递补,是否递补由招聘单位决定。
九、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的结果,对拟聘用人员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天河区门户网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问题反映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的程序和权限办理聘用。
有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资格的或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可在同岗位综合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的高低顺序依次等额递补,是否递补由招聘单位决定。
十、聘用及相关待遇
聘用人员按招聘单位公布的岗位情况及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并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工作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试用期为3个月;工作年限未满1年的,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各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不负责办理聘用人员的配偶及子女的调动、工作安排等问题;报考人员一经报名,视为接受上述条件。
十一、注意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是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的,报考人员应当按照有关防控要求,自行做好报名、考试等各阶段防疫工作。因疫情影响导致本次招聘工作时间调整的,天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可根据工作完成进度作出适当的调整,如有调整,有关通知将及时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天河区门户网通知公告栏公布,请报考人员自行关注、密切留意相关信息。
(二)考试、体检时证件不齐或不符合要求将取消考试、体检资格。报考人员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如已签订聘用合同的,聘用单位据此解除聘用合同。
(三)本次考试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不推荐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此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开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布的出版物、参考资料、网络辅导教程等,均与本次考试组织方无关。
(四)报考人员可在公告发布之日起的工作日内,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时间段内联系咨询相关事项。
本公告由广州市天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20-38622393
监督电话:020-38622405
附件:
1.广州市天河区2022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xlsx(点击下载)
2.广东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点击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