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天河区2022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招聘对象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广州市天河区廉政智能防控中心等15个事业单位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9名,具体的招聘单位、岗位、人数等详见本公告附件1,点击查看。
(二)招聘对象
1.“非2022年毕业的往届生”指于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在读人员〔含持国(境)外学位证书人员〕。
2.“不限”指“2022年毕业生”、“非2022年毕业的往届生”均可。“2022年毕业生”指于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在读人员〔含持国(境)外学位证书人员〕。
港澳居民符合《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和本公告规定的可报考相关岗位。
港澳居民登录系统后,在证件类型中选择“港澳居民身份证”,并按系统提示进行账号注册、报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愿意履行工作职责与义务,服从统一调配;
3.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4.非广州市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20〕10号)规定的广州市户口迁入条件;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资格条件
1.年龄要求:
(1)具有本科学历并有学士学位的,限1986年12月30日(含)后出生;
(2)具有研究生学历或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限1981年12月30日(含)后出生;
(3)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限1976年12月30日(含)后出生;
(4)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限1971年12月30日(含)后出生。
2.对工作经历年限有要求的,必须提供相关材料(劳动合同、社保缴费记录等,不含在校生实习经历)。
3.各岗位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招聘条件中所涉及的工作经历年限、职称证书取得时间等时间点的计算截至报名首日(2022年12月30日)。
(三)不得报考情形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非2022年毕业生;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3.正在处分期内的;
4.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5.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等的;
6.近两年内,在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
7.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8.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报名截止日(2023年1月4日)。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2022年12月30日至2023年1月4日止,逾期不接受报名。
(二)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报考人员在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点击进入),按网上提示进行报名,考生需使用有效身份证件报名及参加考试。
(三)报考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并全面理解本公告,符合报考条件,并具有拟报考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方可选择相应岗位报考,所提交的材料须真实、准确、有效。不符合或低于招聘公告规定的任何一个条件,均不可以报名。
2.每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符合招聘条件的岗位,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公开招聘各环节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报考人员须按《广东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进行报考,所学专业应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
4.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广东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但所学专业主要课程与招聘岗位所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的,则须在资格审查时提供毕业证书和课程成绩单(毕业院校盖章),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认定为相近专业的方可视为专业符合报考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