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龙华区教科院附属小学珍珍幼儿园2023年春季招生简章
(三)幼儿园线上初审
初审时间:2022年12月21日——12月23日
幼儿园实行“零接触”审核,申请学位的适龄儿童家长不需要到幼儿园现场初审材料,只需网上报名时把申请学位所需证件(原件)材料拍照,并按要求上传至报名系统(要求上传材料必须真实、清晰、完整),幼儿园将在网上对材料进行初审。
幼儿园初审时间的先后不作为学位安排的依据,请家长务必在规定时间内上传资料,未按规定时间提交或上传材料的视为放弃学位申请。申请人对申请材料的准确性和真实性负全部责任,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幼儿园学位申请资格并记录在案,在学制内不能申请公办园学位。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四)资格审核
系统比对审核和幼儿园复核时间:2022年12月24日——12月29日
初审合格的适龄儿童,将运用“市政府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平台”数据资源库对入园申请资料进行数据后台比对和审核,后台比对和审核后,由幼儿园对各部门审核结果及核验积分进行复核。
(五)材料复核
材料复核时间:2022年12月30日——2023年1月4日
若家长对比对结果有异议,可带齐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报名幼儿园申请复核。复核时间结束后,不再受理信息修改和复核。如果出现因家长录入信息错漏等原因导致审核结果不通过,家长需按照幼儿园要求,提供补充材料进行信息复核,修改后的信息将再次送相关职能部门核验,材料复核期间,家长可自行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最终复核结果。复核结束后,家长相关修改信息不予采纳。
(六)后续流程
教育局审核时间:2023年1月5日
录取情况公布时间:2023年1月6日
办理注册手续: 被录取的适龄儿童家长按幼儿园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前往幼儿园进行注册,未在规定时间内按时完成注册的,视为主动放弃该学位。
八、注意事项
(一)非深户父母至少一方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在深圳居住满一年、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请家长查询社保缴费状态,确保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两种险种在2023年1月份前都处于正常缴费状态(社保积分计算截止日期为2022年11月30日)。
(二)我园暂未实行学位锁定,房产租户不需要提供《学区房使用授权书》和房屋产权人的房屋产权资料及房屋产权人身份证复印件。需提供2022年12月19日前与房东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申请学位前须及时向网格申报家庭成员居住信息,非深户籍家长需提供《深圳经济特区居住登记查询单》,且要确保所提供的房屋资料地址必须与网格员上门登记的地址保持一致。
(三)未按照我园公布的招生范围来申请学位的,其申请为无效申请。
(四)学位申请材料真实性、有效性责任:家长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全责,提供失效、不符合条件或虚假证件的申请是无效申请,不予以安排学位。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学位申请资格并记录在案,录取后也将取消学位,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五)如出现因家长网上录入信息不规范等原因导致审验结果不合格,家长须按幼儿园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补充材料进行信息复核,修改后的信息将再次送相关职能部门核验。复核结束后,不再接受二次信息修改及复核。家长可自行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最终复核结果。
(六)家长在网上填报的信息直接影响材料审验结果和学位安排,请家长务必确保录入信息准确无误。
(七)所有春季插班申请将按照适龄儿童的学位类别、积分从高到低依序排序,至幼儿园春季插班富余学位录满为止。未被录取的适龄儿童不予安排学位,家长可咨询周边民办幼儿园是否有学位富余可供插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