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龙华区教科院附属小学珍珍幼儿园2023年春季招生简章
根据《深圳市龙华区公办幼儿园2023年春季插班招生的通知》相关要求,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就近入园的原则,结合办园实际情况,本园 2023 年春季招生工作安排如下:
一、幼儿园基本情况
深圳市龙华区教科院附属小学珍珍幼儿园为区一级幼儿园,位于龙华区观湖街道新丰工业城1100036号,为新田社区非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
收费标准:保教费924元/人/月,伙食费400元/人/月。
咨询电话:0755-85261866
二、招生对象及招生规模
小班:计划招收插班生25人,2018年9月1日(含9月1日)后—2019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健康儿童。
中班:计划招收插班生30人,2017年9月1日(含9月1日)后—2018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健康儿童。
大班:计划招收插班生16人,2016年9月1日(含9月1日)后—2017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健康儿童。
三、招生范围
龙华区教科院附属小学珍珍幼儿园为非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我园春季插班招生计划数优先满足幼儿园所在新田社区范围内一至六类适龄儿童,如有富余学位,面向樟坑径社区、樟溪社区、松元厦社区、牛湖社区、君子布社区、大水田社区、鹭湖社区扩大招生。
四、报名材料
(一)深圳户籍适龄儿童
1.适龄儿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三方户口簿。
2.适龄儿童居民身份证(未取得身份证的可用户口簿、港澳通行证或护照等代替)、出生证和预防接种证明。
3.住房材料:适龄儿童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法定监护人)一方的学区内商品房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产权份额≥51%)、原著居民住房、安居型住房、房屋租赁凭证(信息)、其他类住房(含自建房、军产房、集资房、小产权房、集体宿舍、父母一方的网格居住信息登记等)证明材料之一。(以上住房房屋用途必须是住宅)
(二)非深户籍适龄儿童
1.适龄儿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三方户口簿及父母至少一方持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
2.适龄儿童居民身份证(未取得身份证的可用户口簿、港澳通行证或护照等代替)、出生证和预防接种证明。
3.住房材料:适龄儿童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法定监护人)一方的学区内商品房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产权份额≥51%)、安居型住房、房屋租赁凭证(信息)、其他类住房(含自建房、军产房、集资房、小产权房、集体宿舍、父母一方的网格居住信息登记等)证明材料之一。(以上住房房屋用途必须是住宅)
4.社保证明:适龄儿童父母(法定监护人)一方持有本市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障卡和深圳市社会保险参保证明。
(三)台湾户籍适龄儿童
1.适龄儿童及父母一方提供由深圳公安部门签发的具有使用功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或五年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2.适龄儿童出生证明及预防接种证明。
3.住房材料:适龄儿童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法定监护人)一方的学区内商品房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产权份额≥51%)、安居型住房、房屋租赁凭证(信息)、其他类住房(含自建房、军产房、集资房、小产权房、集体宿舍、父母一方的网格居住信息登记等)证明材料之一。(以上住房房屋用途必须是住宅)。
(四)港澳籍适龄儿童
申请在龙华区幼儿园就读的港澳籍学生,参照深圳市非深户籍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相关规定,须提交以下材料:
1.适龄儿童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回乡证)、出生证明及预防接种证明。
2.父母双方或者一方为深圳户籍:父母户口簿、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材料);父母双方均为非深户籍:则需提供父母一方由深圳公安部门签发的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港澳居民居住证》、父母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