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集美企业高技能人才学历提升教育学费补助
受理机构:厦门市集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办理条件:集美区辖区企业具有急需(紧缺)工种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在岗职工;参加单位组织的与本岗位工种密切相关的专业学科教育并取得国民教育专科或本科学历的。
额度:学费30%的补助(仅限1次),由企业统一申报
办理地址和时间
地址:集美区杏林街道诚毅大街1-1号一楼29号一窗通办专窗(惠企惠职类)
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 9:00-12:00 下午 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申请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加载统一信用代码)由收件部门从电子证照库调取;
2.企业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仅供核对)及加盖公章复印件1份(首次办理提供);
3.《集美区企业高技能人才学历提升教育备案表》;
4.《集美区企业高技能人才学历提升教育学费补助申请表》(一式一份);
5.《集美区企业高技能人才学历提升教育学费补助花名册》(一式一份);
6.高技能人才专科以上学历证书的原件(仅供核对)及加盖公章复印件各1份(专业需与所从事职业/工种相关);
7.企业出具的在该单位一线对口专业技能岗位(工种)工作且发挥骨干作用的书面证明;
8.院校开具的财政收据或发票的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各1份;
9.职业资格证书的原件(仅供核对)及加盖公章复印件各1份,特种作业人员还需提供特种作业操作证的原件(仅供核对)及加盖。
备:1、第2、6、8项可容缺受理,无信用不良记录企业签署信用承诺书可容缺办理,企业需于3个工作日内补齐材料。
2、申请人免于提交上述材料的复印件,复印件由工作人员自行复印。
办理程序
1.受理
对申请条件、申请资料进行审查,对申请材料符合要求的,出具受理通知书。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不符合规定的,向申请单位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2.审查
根据《关于贯彻落实金蓝领人才培养工程实施意见的通知》的文件要求进行资料审核。
3.决定
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企业发放补贴。
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不含公示时间),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收费依据和标准:无。
结果送达
集美区政府网上公示。(http://www.jimei.gov.cn/bsfw/02_jyfw/02_btsl/ffgs/)
咨询方式
(一)现场咨询:集美区行政服务中心一层29号惠企窗口
(二)电话咨询:0592-6213627,0592-12345
(三)网上咨询:集美区政府网公众参与:http://www.jimei.gov.cn/hdzx/
监督投诉电话
(一)现场监督投诉:集美区行政服务中心2楼214室
(二)电话监督投诉:0592-12345,0592-6286860
(三)网上监督投诉:集美区政府网公众参与:http://www.jimei.gov.cn/hdzx/
办理进程和结果查询
(一)办理进程查询方式
电话查询:0592-6213632
(二)结果公开查询方式
1、电话查询:0592-6213632
2、网上查询:
集美区政府网上公示。(http://www.jimei.gov.cn/bsfw/02_jyfw/02_btsl/ffgs/)
联系信息
1、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2.办理地点:厦门市集美区诚毅大街1号之1行政服务中心一层29号惠企窗口
3.业务咨询、投诉、监督电话:0592-12345
4.区效能办监督电话:0592-6068270
5.区行政服务中心门户网站: http://www.jimei.gov.cn/
流程图
政策依据
集美区“金蓝领人才培养工程” 实施意见的通知
集美区金蓝领人才培养工程”实施意见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