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异地就医备案自助办理指南(4.12)
四、撤销备案
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备案后满6个月的,及跨省临时异地就医人员备案允许撤销。长期备案后6个月内原则上不能撤销备案,期间回本市就医按临时备案报销。
五、有关问题说明
1.长期异地就医需先备案后就医,入院日期不能早于备案开始日期。备案开始日期前住院的,请选择临时异地就医。备案时限由参保人自己选择备案起始时间。
2.备案信息未使用情况下,参保人可通过原备案途径撤销原备案信息后重新备案,或通过医保窗口、医院医保服务站修改备案信息;备案信息已使用情况下无法变更。
3.异地就医联网结算执行就医地支付范围及有关规定(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标准),就医费用的起付线、支付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额执行参保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