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未央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招聘劳动保障协理员公告
根据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安排,未央区现拟招聘劳动保障协理员23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西安市户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热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有吃苦耐劳和忠诚奉献精神。
(三)年龄为18周岁以上,38周岁以下(1983年12月16日至2004年12月15日期间出生)。
(四)属于陕西省规定的就业困难人员,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登记证》,有“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标注(认定流程点击查看)。
(五)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等条件。
(七)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1. 近三年,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中有作弊、弄虚作假等行为,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2. 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3. 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 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处罚的;
5. 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 曾从事过公益性岗位和目前在职公益性岗位人员(包括原协理员)不得报名;
7. 其他不适合本次招聘岗位工作要求的。
二、岗位情况
本次招聘人员系公益性岗位,采取劳务派遣用工形式,服务期限最长为三年。具体招聘岗位及所需条件以《未央区公开招聘劳动保障协理员岗位表》(如下表)的要求为准。
未央区公开招聘劳动保障协理员岗位表 | ||||
岗位 | 招录人数 | 专业 | 学历 | 备注 |
辖区街道办事处就业服务岗 | 6 | 不限 | 大专及以上 | |
劳动监察执法辅助岗 | 3 | 法学类 | 本科及以上 | 限男性 |
1 | 法学类 | 本科及以上 | 限女性 | |
社保经办辅助岗 | 2 | 计算机类 | 大专及以上 | |
2 | 财会类 | 大专及以上 | ||
区仲裁院辅助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