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哈尔滨双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划分
哈尔滨市双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划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的决定
哈双政规〔2018〕21号
为减少环境污染,保障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哈尔滨市人大常委会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决定》,结合双城区实际,作如下决定:
一、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范围:老城区东、南、西、北环路以内区域;新城区通达路、火磨街、无名胡同、承旭北路、东环北路以内范围。
二、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的管理,执行哈尔滨市人大常委会《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决定》。
三、本决定自2018年12月1日起施行。
哈尔滨市双城区人民政府
2018年10月30日